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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校级领导还有行政级别的环境中,取消院系行政领导行政级别,对高校的整体行政氛围会有所触动,但触动不会很大,学校的中层干部管理还很难摆脱行政思维。
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日前表示,北大的综合改革正稳步推进,效果开始逐步显现。在人事改革方面,北大未来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并采用聘用方式,进一步弱化行政级别,加强人员流动。
我国于2010年颁布的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提到,要逐渐取消学校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对此进行了重申。然而,从纲要颁布至今,我国没有一所公办高校取消行政级别,包括北大在内的多所高校校长在多个场合呼吁取消学校行政级别,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北大将尝试取消院系行政领导的行政级别,正是推进高校去行政化的重要一步,但要取得去行政化的实效还需要持续深化改革。
首先,要改革院系行政领导的选拔任命机制,实行公选。如果取消行政级别后,仍采用行政任命方式,那行政领导还是会追求政绩,学校对院系行政领导的管理、考核也会套用行政级别管理、考核,这样一来,取消行政级别就会换汤不换药,无法促进院系行政领导的职业化、专业化。这种情况在我国中小学领域已普遍存在,中小学校长实行职级制改革后,由于选拔任命机制不变,管理考核模式不变,一些地方教育部门仍将校长作为一级官员管理,导致职级制的优势无法体现。取消行政级别后,院系行政领导的聘任,应该由学院理事会负责,进行公开遴选,要实行真正的职员制,而不能煮成“夹生饭”。
其次,要在学校内推进行政权和教育权、学术权分离,不能再由行政权主导教育和学术资源配置。学校可根据职务要求招聘、管理、考核人才,做到能上能下。如果取消级别后,教育权和学术权仍掌握在行政领导手中,并不能说解决了校内治理的行政化问题。取消行政级别,只是为高校不再按官员身份聘用、管理院系行政领导创造条件,更重要的是,要在高校内实行现代治理。在院系,教育和学术事务的决策权应该交给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不能是行政权力通吃。
这其实是对学校的整体治理改革提出了要求。毋庸置疑,在学校校级领导还有行政级别的环境中,取消院系行政领导行政级别,对高校的整体行政氛围会有所触动,但触动不会很大,学校的中层干部管理还很难摆脱行政思维。因此,在高校探索取消院系行政领导行政级别的同时,国家可以选择几所高校,试点取消校级领导的行政级别,并改革校长的选拔、任命机制。不妨就从北大开始试点改革,一方面,北大等高校已经表达了取消行政级别,去行政化的改革意愿,整体取消学校领导的行政级别,虽然会有阻力,但阻力相对不会很大;另一方面,北大的改革会对其他高校的改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北大都能取消行政级别,其他高校没有理由不能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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