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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安全治理:善理疾者绝其源
本报评论员
//m.auribault.com 2016-03-02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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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说专项整治行动是斩除安全隐患的“利剑”,那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则是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盾牌”

  安全工作,贯穿于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与所有领域。没有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城市的更高质量、更可持续发展就将沦为空中楼阁。

  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光明新区“12·20”特别重大滑坡事故的发生,让深圳经受着深入骨髓的切肤之痛。为了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提升城市安全管理治理水平,深圳又有大动作:单独设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创新设立的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日前正式揭牌,持续到年底的全市安全生产16个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启动,力图以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密的制度、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切实抓好隐患治理和风险管控,为加快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创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发展是硬道理,但没有安全保障的发展则无意义。深圳日益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并行不悖,保安全就是保增长、保发展。把城市管理治理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组织开展16个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对重点行业与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是深圳对安全发展理念的具体落实。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体检”与“对症下药”,城市肌体中的潜在隐患与存量风险都将现出原形,并且得到有效遏制,减少对城市正常运行的干扰。

  如果说专项整治行动是斩除安全隐患的“利剑”,那么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则是确保城市公共安全的“盾牌”。将市安监局从市应急办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置、独立运行,单独设立安监执法机构,增强执法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可以说是深圳完善安全监管体系的一项标志性举措,有助于提升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科学性、有效性。而借鉴香港经验创新设立的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则可以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资源优势,形成协同互动、良性互补,在资金、技术、设备、人才上实现优化配置,加强城市公共安全的风险预判和防控,为深圳提供高标准、高质量、专业化的服务,确保安全隐患能及时发现,事故先兆能及时预警处置,从而全面提升城市发展的安全层级。

  善除恶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一切事故都源于隐患,强化源头治理方是治本之策。事未至而预图,则处之常有余;事既至而后计,则应之常不足。对于城市安全治理而言,未雨绸缪远胜于亡羊补牢。无论是专项整治行动,还是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都是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目的都是逐步建立健全城市风险评估机制,构建覆盖城市生产、生活各方面,贯穿城市规划、建设、运行、发展各环节的全方位、全过程的城市公共安全预防体系,实现风险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和持续改进,做到消除隐患存量与遏制风险增量齐头并进,从而全面而有效地筑牢城市运行的安全屏障。

  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安全问题是人命关天的大事,绝不能算小账,要算大账、算长远账,始终保持清醒、警钟长鸣,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开创深圳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治理工作新局面,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城市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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