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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浩案终局,尊重争议更尊重法律
王琳
//m.auribault.com 2015-12-10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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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现行法律来看,应当承认,林森浩的死刑判罚符合多数人的预判。在观念分歧和价值判断之外,不对法官作“有错推定”理应成为社会共识。

  争论两年多的林森浩投毒案或将画上句号。媒体报道,林森浩父亲日前接到法院方面电话通知,称最高法院对林森浩死刑复核结果已经下发,要其在11日之前去见林森浩。林父自述其接到通知后,一晚上没睡。而受害人家属则是另一番景象。黄洋的父亲黄国强对最高法的裁定表示赞同,并认为还了儿子一个公道。

  林森浩投毒案发生在2013年4月1日。它更为人所熟知的一个标签是“复旦投毒案”。据法院认定,复旦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林森浩因生活琐事与同寝室的被害人黄洋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事先预谋,3月31日中午,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4月1日晨,黄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症状,后经送医救治无效死亡。

  2014年2月18日,上海二中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被告人随后上诉,表示并非故意杀人。上海市高院二审于2015年1月8日驳回了被告人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法院核准。

  11个月时间过去,其实不论最高法院的复核结果是什么,恐怕都会引起争议。核准,林家哭;不核准,黄家哭。一宗个案要想实现皆大欢喜,并非不可能,却可遇而不可求。

  当然,在一个多元化社会里,个案引发的舆情多数均呈多元化指向。对那些坚定的死刑废除论者来说,任何死刑个案都不是好消息。但这些声音,更多关乎立法——从最近两次刑法修正来看,死刑个罪正在被渐进式消减。

  在舆论场上,呼吁应为林森浩免死者有之,赞同严格适用刑法判处林森浩死刑的也有之。这在此案的一审和二审中,都曾反复上演。双方都在制造舆情,又都在指责对方试图绑架舆论左右司法,“媒体审判说”也甚嚣尘上。

  指责案件处理结果是受到了舆论压力所致,背后也许仅仅是结果与批评者的倾向不一致。无论法官的哪种判罚都避免不了异议,某位未曾亲历审判者的倾向性意见又能保障正确吗?

  对于法官来说,在一个信息化社会里,要完全隔绝众声喧哗的民间舆论,已不可能。每个法官都要学习如何在全新的媒体环境里,尽可能做到尊重民意但不盲从民意,努力在自然理性与专业技艺间保持平衡。

  从现行法律来看,应当承认,林森浩的死刑判罚符合多数人的预判。也没有证据证明,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法官们,在此案中受到了外来不当干扰。在观念分歧和价值判断之外,不对法官作“有错推定”理应成为社会共识。一宗影响性诉讼不管昔日多么沸沸扬扬,它终归要画上句点。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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