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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开房的法官,法庭上能过硬吗
刘雪松
//m.auribault.com 2016-01-21 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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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两名法官,昨天被网友推到了舆论的“审判席”。对这两位,网上用了一个新词——狼狈通奸。对此,绵阳市中院官方微博昨天下午对“绵阳中院两法官上班时间开房”相关新闻报道的声明表示,新闻中反映的当事人确系该院干警,有关事实正在调查核实中,院方将根据查实的情况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2013年上海法官集体嫖妓案,曾引发舆论对于人民法院队伍形象以及司法公信力的热议。相关法官被处理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曾经在全国法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上海法官嫖娼案”是法院耻辱,法官违纪违法是人民法院的耻辱,是司法公信的灾难。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努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过硬法院队伍。

  绵阳这两位法官,虽然开房的性质属于“内部沟通与交流”,但再怎么两厢情愿,也是对人民法院队伍形象的抹黑。更何况被人逮到的时间点,竟然还是上班时间。这让那些上班时间看个手机抢个红包也被罚款的纳税人,心底里怎么都抹不平。人们有理由担心,被这两双手握着的法槌,判出来的官司会不会都能既干净利索,又公平公正。报道称,被举报人暴露在监控视频中的两位当事人,一位是中院的办公室副主任,一位是庭长。同在一个单位工作,日久生情难免。但很有爱的这两位,也不知各自是以什么理由离开工作岗位去开房的,至少表明上班的时间经常清闲,清闲就无事,无事就生非。这是让纳税人很心痛的一点。尤其是那些把状纸交到法院、为等老板几个欠薪而愁着孩子学费的人们,他们很难在这两位情爱主人公的身上找到一丝丝生活美好的感受。

  当然对于这两位视频中的主人公,舆论更多的还是呈现出不能容忍的道德洁癖心理。因为是法官,因为是法官队伍中的官,因为他们的手上握着司法的公正与公平,所以舆论普遍感觉,这是对庄严法槌的亵渎。舆论对于法官的道德洁癖,是有着法理依据的。法官的开房行为,不同于这些年各种违法违纪官员通报中所表述的“通奸”之处在于,法官这个特殊的身份,与普通的官员不同,与普通的百姓更不同,他们的职业决定了道德标准必须高于一般人,甚至高于党纪国法的标准。这是与法官职业道德有机统一的基本品格,包括良善与美德,都应该比普通人更自律,更高尚。没有这种精神素养和追求,法官的职业道德就失去了根基。

  民众是最有权力对法官苛求道德标准的主体。就像艺人的职业特性,需要他们让渡更多的隐私;就像官员的身份特点,需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一样,法官队伍保证的司法公正也好、清正廉洁也罢,首先是建立在情操的高尚基础之上的。所以,在上班开房这种狼狈的不堪镜头下,他们没有理由强调自己的所谓隐私,没有理由强调司法业务的精湛与私下开房的难堪之间毫不相干。

  最高法领导强调的群众路线,当然不是法官中出现的这种“裙中路线”。连上班时间都急不可耐地去开房,这种轻易被欲望牵着走的法官,判出来的官司,公平公正是有限的,法庭上是不太可能过硬的。这样的法官,党不放心,人民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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