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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论
//m.auribault.com 2016-08-24 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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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暴力呼唤立法跟进“粗放式”招生值得深究

  据最高人民法院统计,2013年到2015年,我国各级法院审结的100件校园暴力案件中:针对人身伤害的暴力已经占到88%之上,实际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严重后果的高达67%;从涉案阶段看,小学生占2.52%,初中生占33.96%,高中生占22.64%.

  事实上,校园暴力的性质绝非小孩子打闹那么简单。在最高法统计的100件校园暴力案件中,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占35%,重伤的占32%.就算伤害未及伤亡程度,对受虐学生来说,阴影也可能是终生的、深远的。可以说,校园暴力之恶已不容轻视。在美国,为了有效防治校园暴力,联邦政府及各州曾多次修改相关法律,逐渐降低对校园暴力行为的认定标准,加强惩戒力度,甚至连帮凶围观都要“连坐”。去年发生的中国留学生施虐同胞案,两名主犯最后被判了终身监禁。因而校园暴力问题应受到重视,已有学者呼吁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惩戒,相关立法也应该纳入议事日程了。

  (宗志远)

“粗放式”招生值得深究

  近日,广西某中等职业学校部分学生报到时被告知,因为学校的“床位满了”,所以不再接受学生。校方对记者承认,他们一共发出2000多份录取通知书,今年来了1000多人,但学校只能容纳900名学生。当地教育部门表示,中等职业学校超发录取通知书是一种常态,将会调剂无法入学的学生去其他学校。

  录取通知书是一种要约,当受要约人收到,权利与责任就成立。因为学校资源不足,拒收有录取通知书的学生,等于“单方毁约”,缺乏契约精神。当务之急是善后,有关主管部门应该对这样的“粗放式”招生行为进行调研分析,拿出对学生、学校长远发展都有利的方案。   (张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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