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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餐具掏路费有点荒唐
“听说过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要付费的,但我还是第一次遇到吃完饭要给餐具掏‘路费’的,这太不合理了。”近日有网友在微博吐槽。饭店解释,碗、碟等餐具消毒费1元,套筷工本费1元,而套筷是从北京运来的,路费成本1元。(《新消息报》)
餐具收‘路费’不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而且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因此,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说,饭店的做法都是错误的。同时,饭店管理人员说的“开店半年多了,第一次遇上顾客反映这个问题”,可谓“实话实说”,这么长时间顾客没有反映,这显然也是消费者不注重维权和监管部门工作不给力的恶果。(郭文斌)
提前签到是种形式主义
在安徽滁州市城管局每一层楼的走廊上,都放着一张考勤签到表。不过才刚刚2月10日,央视记者却在二楼签到表上发现,第五排滁州市城管局副局长“周黎明”的名字后,2月10日到2月13日一周所有签到处都已填满。(央视)
副局长出勤玩穿越,提前一周签到,这绝非是件小事,其平时作风由此可见一斑。此事不仅对节后恢复正常工作秩序产生不良影响,而且对单位日常作风建设非常有害。有关部门不能不当一回事,而要立案进行查处。不仅要促使工作人员按时出勤,而且还要促使其出勤出力,通过增强工作责任,提高办事效率。(张永琪)
带病提拔何以久病不察
湖北省委组织部日前公布了全省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专项清理、“带病提拔”干部集中倒查和干部破格提拔集中自查工作情况:2013年,全省有14名“带病提拔”的县处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和刑事追究,严肃处理了4名违规破格提拔的有关责任人。(《南方日报》)
严防干部“带病提拔”,早已成为社会共识。但缘何始终难以得到根治,有的甚至还一路被“带病提拔”,这里面固然有“得病者”自身的因素,但相关部门的失察之“病”也不容忽视。只有从制度的层面加强监管,改进追究责任机制,权力才不敢恣意妄为,“带病提拔”之“病”才会不治而愈。(邓俊峰)
公仆吃苹果本该自己买
“八项规定”等禁令的出台,让不少公务员2014年春节过了个“裸年”。因此,有公务人员“抱怨”:“不发东西了,连挂历都要掏钱买”,甚至称“吃个苹果都得自己买”!(《大河报》)
一些公务员显然过惯了什么东西都由单位发的日子,忽然没有了,一时难以适应,开始抱怨。但这些抱怨难免让老百姓听着逆耳。公务员是老百姓的公仆,凭什么享有连“吃苹果”也要单位发的特殊待遇?如果公务员连吃个苹果都要单位发,那谁来给老百姓“发苹果”?给公务员发挂历、发苹果等福利,本来就没有法律依据,自己买苹果,也正是公务员待遇由不正常回归正常的表现。(刘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