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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喜 绘
主持人:4日上午10点左右,成都的杨海(化名)所在的微信群里,董事长发了一个红包,他按捺住了内心激动,没好意思吃这第一口螃蟹。接下来,他的不好意思就转化成了庆幸:当天下午,公司下发一纸处罚通知,抢红包的“前三名”,每人罚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
张海英(北京 教师):在如今这个人人都离不开手机的时代,正常使用手机与玩手机很难去界定,除非有证据证明某人使用手机与其本职工作完全无关。因此,这位董事长的做法看似在测试员工,实为一种资本“任性”的表现,即没有以一种合理合法的规则去约束员工,而是拍脑袋、想点子,很随意地对待员工。无论是“红包钓鱼”还是随意处罚,都值得商榷。表面看,这种做法对员工是一种警示,但恐怕给员工的印象是,老板很随意,管理不规范。
主持人:对于此事的争议较大。从某门户网站的调查来看,有不少网友赞同“上班时间抢红包不对”,觉得“测试员工上班状态无可厚非”。有意思的是,在“公司规定上班时间禁玩手机,老板发红包该罚吗?”的选项下,有六成的网友选择“该”。
王石川(江苏 媒体人):首先需要厘清的是,先有规矩后有处罚,而不是先处罚后立规矩。该公司之前在QQ群里发过一个通知,其中一条就是“从2016年1月1日开始,上班期间严禁玩手机、聊微信、发朋友圈。公司总部办公室随时接收匿名举报(以截图为证)。”有了规矩,就得遵守,无论老总还是普通员工,概莫能外。否则规矩就是空文,不如不设。老总上班发红包也属玩手机,同样该处罚。先罚老总,并且重罚老总,再罚其他人,才能服众。 其次,这是私企,在不违反相关法规的前提下,老总设置一定的严格规定,并无不妥。上班期间,不能玩手机、聊微信等规定,在一般人看来比较苛刻,但只要不违法,私人老总有权立规矩。多年以来,一些企业乃至政府机关不是严禁上班炒股吗?据媒体报道有的公务员因上班聊天、浏览黄色网站被处分,我们为之叫好,为何一看到私企禁止玩手机,违规将处罚就恼怒,难道对私企工人的约束不能比对公务员的约束高?
主持人:一些网友也在追问企业有没有罚款权。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张贵峰(湖北 职员):查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会发现,针对“企业罚款权”,其中并无明确规定。这也就是说,500元企业罚款明显存在“于法无据”问题。针对企业包括罚款在内的处罚权,现行法律法规还缺乏许多亟待进一步明确的制度规范,比如,是否应当赋予企业罚款权,实施这一罚款权的相关条件、标准、程序是什么,如何界定厘清企业管理权与职工合法权利之间的边界,并尽可能实现对两者间利益的平衡和兼顾?因此,只有尽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才能消弭此类企业罚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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