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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晚,网曝一名女子在西藏羊卓雍错(简称羊湖)旁一丝不挂拍照,大尺度行为引起网友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女子的行为“对藏文化不尊重”,也有网友认为不宜过早定论。(4月13日中国西藏网)
这位网友在羊卓雍错拍裸照,引起很多网友的关注。有人反对,有人支持,支持者最具有分量的话就是“这是艺术,没必要上纲上线”。比如对这次事件的评价中,有网友就说了,“神山圣湖附近的牛马羊、藏野驴,从来都是赤身裸体。人为什么就不能拍裸照呢?每个人都是赤条条来到人间。”在此,艺术成为了挡箭牌,似乎在模棱两可、没有定论的艺术借口面前,人们做任何事情都是可以的。
因此在论述之前,必须厘清的是艺术的两个边界:一个就是艺术不是在搞平权,很多网友认为,知名人士拍裸照就是前卫艺术表达,为什么到了普通人身上,赤条条释放一下自己就成了炒作了呢?另一个就是,艺术有没有道德的底线作为限制,是不是艺术就应该高于一切公序良俗,凌驾于现有人们的认知?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想最简单验证办法就是“程序正义”。现代人首先要遵守法律,《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中国国家旅游局公布并正式施行《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规定游客六类不文明行为将“拉黑”。其中提到“违反旅游目的地社会风俗、民族生活习惯”的行为将会被记入“游客黑名单”。那么,如果真心是为了艺术,那么,请按照规定去公安和旅游部门申请,既然是艺术行为,那么,走一下程序,虽繁琐是不是也是敬畏法律的同时,向艺术致敬呢?
再来看第二个问题,艺术尽管是开放和兼容并包的,这并不意味着它没有遵循的准则。比如,在欧美国家,你再声称搞艺术,再认为人体是纯洁的,那你也不可以给儿童拍?体照,否则就是猥亵儿童。同样道理,你要到羊湖拍人体之美,那你就得遵循当地的风俗,羊卓雍错,是西藏的三大圣湖之一。这就决定了,在此搞裸照艺术,那就得符合当地的公序良俗。
此次“羊湖裸照”事件爆发之前,西藏也发生过类似行为,2014年,黎某在西藏境内的318国道上裸骑,后黎某在西藏林芝工布江达县境内再次“裸骑”,引发了当地民众的不满和愤怒。近些年,打着艺术的旗号,干不文明的事情太多了,其中也多数被证实了是炒作。面对这样的形势,人们也应该警醒看待羊湖拍裸照事件,毕竟有太多的人假借艺术的名义,败坏艺术的同时,也在败坏社会的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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