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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我国改革开放40周年。40年来,随着城乡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是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
但是也要看到:农村“一亩三分地”的传统红利正逐渐消退,土地“一包就灵”的效应已不复存在;一些农村地区精英人才单向流入城市,城乡人才不能形成良性互动;改革开放以来,农民物质财富增多,而平均受教育程度、合法权益保障等仍有很大改善空间。
天地间荡起滚滚春潮,新时代推动乡村振兴。新一轮的深化农村改革,离不开人才建设,要更加重视农民的主体地位,筑牢农村人才基础,主动回应农民的需求与关切,增强他们的获得感。
制定政策,吸引人才。从宏观战略层面,采取市场拉动和政策带动的方式,引导各类人才到农村基层创业就业,并能够享受到体面、尊严和幸福的生活,使他们真正“愿下去”“扎下根”。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在农村创业就业的各类人才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对一些急需的专业人才发放专项支农津贴。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在真正意义上实现人才城乡迁徙自由。完善配套措施,切实解决农村生活条件差、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小等青年人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鼓励支持各方面人士“告老还乡”,发挥“乡贤”正向引领作用,推动乡村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以人为本,因人施策。把政策细化到各种目标人群,让不同的农民群体享受到改革红利。如对于在城市务工的农民,贯彻落实有关法规和政策,实行同工同酬、同岗同责,进一步消除不合理的歧视性制度障碍;在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会保障、户籍管理、子女入学等方面,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于失地农民,应纳入城镇居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对于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要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经营关系,扶持和规范实践中出现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组织等多种组织形式,鼓励其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强化教育,提升素质。不断提高中央和省级财政承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比重,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工资、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保障水平。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生源变化情况,调整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推动农村教育向高中和学前教育两头延伸;加大投入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农村职业教育,并加大与成人教育资源的整合力度,大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培养一批农村实用型、技能型的新型职业农民;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让“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的美好愿景早日变为现实。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江西省政协副主席、民盟江西省委会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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