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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不可对“著作换职称”照单全收
然玉
//m.auribault.com 2018-01-03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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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提出职称评价应摒弃从前“一刀切”的方式,提出不唯资历、不唯学历、不唯论文。然而,记者近日暗访发现,在久被诟病的“论文经济”视野之外,部分高校教师为评职称争相买图书专著“挂名”的风气逐渐兴盛。围绕着图书专著的“挂名”,从内容代写、主编挂名,到代购代销,形成一条灰色利益链。(1月2日《北京青年报》)

  一面是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另一面却是各种投机行径的层出不穷。由“评职称”所引发的舞弊乱象,依旧在以各种形式轮番上演着。从论文造假到专著挂名,从中我们既看到了市场的敏锐与发达,也看到了一部分高校教师的自我沉沦。

  之所以会形成“著作卖挂名”一类的生意,无疑有着多方面的原因。一部分教师客观存在着以“著作”换职称的需要,一部分出版社则迫于生存压力而急于创收,两者一拍即合之下,买卖关系自然就成立了。从现实来看,不少高校仍将担任专著或教材的主编、副主编等列为职称评审条件,尤其那些没有健全学术评价机制的二三流院校更是如此。这种略显简单、机械的评审模式,很容易会激励一些人花小钱“买”职称。

  值得注意的是,不少高校在评职称过程中,对“著作”的认定往往都是重量轻质,诸如学术含金量、内容原创度等核心指标并不会被严格较真。这种形式审查大于实质审查的局面,必然会引发“攒书”凑数、骗取职称的结果……理论上,出版行业本应对学术创作起到一定的把关、筛选功能,可事实上不少出版社已然沦为了这条造假产业链的一环。在这一背景下,若高校还对出版机构的“成果”全盘照收,那么势必只会招致荒诞后果。

  教师的著作,当然可以作为职称评审的条件,但这同样应当有一整套前提作为支撑。首先,必须强化对著作出版方的资质查验,针对专业出版社、综合性出版社,一流出版社、二三流出版社的作品有必要加以区别“采信”,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级化的职称计分折算;而除此以外,高校自身也必须加速建立独立而完善的学术评价体制。只有找到鉴定学术能力的明确方式,对著作的内容进行更多实质审核,才有望彻底杜绝挂名著作、垃圾著作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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