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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外知名学术出版商施普林格·自然一次性撤销了旗下杂志《肿瘤生物学》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来自中国的107篇文章,原因是这些文章涉嫌同行评审造假。这次撤稿创下了学术期刊撤稿量最大、单期刊撤稿总量最大,以及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数量最多多个记录。
在当前国际学术期刊发表审核中,论文作者可以向期刊编辑推荐审稿人。此次遭撤稿的作者便利用推荐审稿人的制度漏洞,虚构同行评议专家信息。在这其中,第三方机构发挥了关键的作用,第三方机构不仅为作者提供论文润色服务,甚至还可以提供论文代写、同行评议服务、投稿等一条龙服务,已然形成一条庞大的灰色产业链。
这并不是中国论文遭遇第一次大规模集中撤稿。2015年《英国现代生物》《斯普林格》《爱思唯尔》《自然》等国际出版集团出现的4批集中撤稿中,涉及中国作者的论文有117篇。原因也是第三方机构虚构了同行评议专家的信息。
遭集中撤稿之后,中国科协提出“五不行为准则”:不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违反论文署名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也表示将陆续追回相关科研经费。也许正是因为2015年已经出现了集中撤稿事件,中国方面当时做出了处理。这一次,中国科协负责人在会见出版商施普林格中华区负责人时表示,“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把这句话的意思翻译过来,就是虽然我们的论文有违规行为,但如果你们出版方把关严格,也就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所以期刊方面也要负责。
出版方则表示由作者推荐审稿人的做法是“基于诚信基础的”“说到底还是学术诚信问题”,言外之意我们合作的基础是信任,可是你们的学术诚信出了问题,不讲信用、玩花样,现在东窗事发了,把责任推给我们,怪我们审核不严。这个黑锅我们不背!
这个黑锅也确实不该由出版集团来背。2015年集中撤稿事件发生之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论文造假者进行了集体通报,追回他们相关项目的科研经费,同时也勒令取消他们5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资格,中国科协也一再重申“五不行为准则”。但这些措施果真就意味着尽到了监管之责吗?论文造假者的基金被追回,难道不是最起码的要求吗?除此之外,论文造假者又还受到了其他的处罚吗?不得不说,我国对于学术造假等行为真的是太宽容了。这种轻轻放下、罚酒三杯的宽容无疑是对造假行为的变相鼓励。如果学术造假不用受到像样的处罚,那这等高收益低风险的事怕是永远也禁绝不了。
从撤稿名单上看,这些论文全部为医学论文,来自77家单位,以高校附属医院为主。医学论文成为撤稿重灾区,不是没有原因。一方面,医学论文占据全球论文的一半左右,医学领域是论文产出大户;另一方面,中国医生的评价体系给了医生造假提供了特殊的动机。高校附属医院对医生的考核评价也按照大学的科研评价体系进行,医生一边为治疗患者忙得不亦乐乎,一边还要为论文发表操心,升迁不是靠医术,而是靠科研、靠论文,这不是逼着医生去作假、去犯错吗?
所以,集中撤稿这样的科研丑闻,责任还是得自己负。一方面是改革科研评价体系,摒弃“唯论文论”;另一方面,建设科研诚信文化,确立科研伦理规范,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而不是靠国外出版方帮我们扎紧制度的笼子,替我们背黑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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