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未成年人花费巨款打赏主播,近年来已经有不少这类事情见诸报端。2016年4月8日,福建省12岁的男孩小林(化名),为讨自己喜欢的主播开心,偷拿母亲手机充钱购买昂贵的虚拟物品送给主播,一个月花了近3万元;2016年10月至11月,浙江14岁的男孩小明(化名)打赏5名游戏主播为其代玩手机游戏,共计花费3万余元。直播越来越火,受众中相当一部分都是未成年人,怎么管好“打赏”确实值得探讨。
首先,未成年巨额打赏源于父母疏于教导。巨款从哪来?多是从父母那里“偷偷”拿出来的。分析很多现实案例可以发现,大多数孩子都是偷用父母的手机进行打赏。在无现金支付越来越发达的今天,管好手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防范”家中小孩却是很多父母忽略了的问题。这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更是一个教育观念问题。未成年人的世界观还未完全定型,比较容易受到诱惑,如果让他们轻松就能使用父母的财产,钱财损失事小,做出违规违法、损害品德的事情就更追悔莫及。一个负责任的家长,应该管好自己的手机,这不仅是为了家庭的财产安全,更是为了孩子健康成长。
其次,就直播平台而言,也应该积极配合退款等善后处理。虽然在现实案例中,由于未成年人是主动打赏,多数不构成诈骗等刑事犯罪,很多地方的公安机关并不受理,但还可以通过民事途径进行法律解决。有律师称,未成年人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当打赏金额与其行为能力不匹配或盗用监护人财产进行打赏时,监护人可向受益方要求返还。上文中提到的福建男孩打赏主播3万元的案例,后来直播平台经过核实,确认小林的账号有相应购买记录,也已全款退还。
再次,虽然打赏是主动的,但一些主播的“诱导”却应受到法律惩处。有媒体调查发现,有的网络主播会或明或暗地向未成年人受众索要钱财。比如在某直播平台上,用户向主播“拜师”,先要送两架“飞机”,花费人民币上千元。而在直播过程中,有的主播也会点名自己的“铁粉”打赏。这些行为,不仅直播平台要及时介入制止,有关方面也应调查其是否涉嫌违法。
刘楚汉:“监护干预”考验的不只是父母 2014-01-22 |
舒天烈:让法律撑起未成年人的乐园 2014-01-22 |
未成年人犯罪必须追责父母 2014-05-28 |
傅达林:未成年人社会监管应走在司法前面 2014-05-28 |
刘 涛:未成年人保护 网络莫成法外之地 2014-12-01 |
胡印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应具体可操作 2014-12-25 |
许 辉:未成年人犯罪报道不能太任性 2015-07-03 |
禁止使用童工的法律不能空转 2016-04-27 |
网络直播要注重保护未成年人权益 2017-02-10 |
该给疯狂打赏装上刹车片了 2017-02-2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