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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迅速在知识界引起热烈关注,其中最吸引眼球的传播点是“允许科研人员和教师依法依规适度兼职兼薪”。
其实,《意见》除了“兼职兼薪”,为科研人员“发红包”外,更为重要的是体现了一种价值导向,发出了明确的信号: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让知识引领时代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知识分子的创新热情和创造活力不断释放,有力推动了我国经济快速发展。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异军突起,知识的价值和创意的活力更书写了“知识创造财富”的时代传奇。年轻的互联网精英靠着专业知识和商业头脑,抢占机遇,成为新经济的弄潮儿和创业创新的代言人。然而,相比红红火火的娱乐业,相比光鲜亮丽的明星和聚众吸睛的娱乐圈,知识分子仍然是一个相对寂寞的群体。我国科研人员实际贡献与收入分配还不完全匹配,股权激励等对创新具有长期激励作用的政策仍然缺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还不健全。
经济新常态亟须创新驱动发挥更大作用,这就需要出台更多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激励政策,激发更多科研人员的创造活力,促进创新成果的不断转化,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不竭动力。
现在,每年的科技大奖重奖成绩突出的领军者,让少数处于“塔尖”的科学家得到了最高荣誉和最重奖励。除此之外,还需要有制度创新,对范围更广泛的科研人员群体进行长期激励,促进“知本”变成“资本”。《意见》总结了过去的经验,针对新探索和新实践,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提出了具有很强操作性的长期激励措施,例如强化科研机构、高校履行科技成果转化长期激励的法人责任;完善科研机构、高校领导人员科技成果转化股权奖励管理制度;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完善股权激励等相关税收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指出,增加知识价值不仅仅是自然科学的成果转化,还应统筹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等不同科学门类,统筹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全创新链条,加强系统设计、分类管理,在全社会形成知识创造价值、价值创造者得到合理回报的良性循环,构建体现增加知识价值的收入分配机制。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知识既能提供创新发展的硬实力,也可以提供激发创造的软实力,还能成为提升幸福指数的驱动力,因为“知识是使人类快乐的主要因素之一”,能让精神和物质都贫乏的原野变成肥沃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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