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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人头费不能变成“提成费”
熊丙奇
//m.auribault.com 2016-04-19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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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北京召开的高等教育改革创新座谈会上强调,建设高水平大学要充分调动广大教学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而在15日考察北京大学数学科学学院时,李克强询问了科研经费中“人头费”比例,得知该院仅占30%后,总理说,基础科研关键靠智力,发达国家这方面经验值得我们借鉴,其“人头费”占比很高,数学研究甚至达80%-90%.科研“人头费”不要管得太死,否则很难吸引一流人才。

  这都指向如何给科研人员更多经费使用权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国的科研经费管理曾经面临两难处境:给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自主权,担心科研经费被滥用、侵占;而严格限制科研经费的使用,则影响科研人员积极性,还违反科研经费规律,导致更大的经费浪费,比如购买并不需要的设备,以对付上级部门的检查。问题在于,我国高校缺乏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以及教师考核评价制度。要给高校科研人员更大的经费使用权,把更多经费用到人身上,而不是“物”上,需要改革我国高校的薪酬制度和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发达国家的科研经费,确实有很大比例用到“人头”上,但是,这不是用到提高项目负责人的收入待遇上,不是我国科研经费管理中的“提成”,而是用于资助研究生(主要是博士生)、聘请访问学者上,参与科研项目的高校教师,并不从科研项目中领取薪酬(提成),他们的待遇,通过年薪制保障。就是有教授在大学里拿9个月年薪,也只能在科研项目中领取其余3个月的薪酬,总年薪不能超过约定年薪。这种年薪制,保障了教师的待遇,与此同时,也防止教师靠申请课题“致富”。另外,科研人员所有的科研经费开支,包括每个细目,都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接受监督——不仅科研经费如此,所有办学的财务信息,都全部公开。

  而我国高校教师的薪酬制度,却大多不是年薪制,而实行的是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的制度,其中,津贴、奖金,主要来自教师申请的课题,所谓课题经费“提成”,换言之,教师们要靠课题经费养活自己、提高自己的待遇。这带来两方面问题,一是教师申请课题,并不完全出于学术研究兴趣,很多时候是为了生存,学术变得很功利;二是申请到课题,还没有开展研究,部分经费就进了申请者的腰包,在国家严控提成比例之后,有的教师就把精力用到怎样折腾经费上。近年来,对于科研经费被挤占、浪费,媒体多有报道,科研人员贪污、侵占科研经费,也成为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

  针对科研经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国家科研管理部门,严格科研立项审批,并加强科研经费使用过程管理,但是,这并没有堵住科研经费漏洞,反而约束了科研人员的人手,很多科研人员把精力用到研究如何报销上。这是行政治理思路,只能强化对科研的行政监管。要给科研人员经费自主权,又避免科研经费被滥用、挥霍、挤占,只有实行以学术为本的管理。具体来说,要借鉴国外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和学术同行评价的办法,进行教师薪酬制度改革和教师评价制度改革。如果不改革基本的薪酬制度和评价制度,只是局部借鉴国外大学的某些做法,这些做法很可能发生变异。

  从我国对教育和科研的投入水平看,国家财政性教育投入已超过GDP的4%,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也达GDP的2%——已经完全有条件对高校教师、科研人员实行年薪制,当年靠科研提成来吸引教师、科研人员搞科研的做法已经过时。要让不断增加的科研经费投入,产出一流的研究成果,这需要激发科研人员的学术理想,而这必须让学术摆脱行政化与功利化,年薪制与学术同行评价,这就是摆脱行政化与功利化的基本制度,应加快推进改革。这也是我国提出的行政放权改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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