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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年9533元工资”令农村教育蒙羞
汪昌莲
//m.auribault.com 2016-02-2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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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学玉,河南省鲁山县磙子营乡人,68岁,曾是一名从事教育工作34年的乡村教师。然而,由于民师指标莫名“丢失”,其从教资格始终无法得到正规确认,直到2003年底被迫离开讲台,而早在1982年就被莫名“辞退”。从1970年初到2003年底,丁学玉教了34年书,一共只拿到9533元工资。(2月27日《华商报》)

  做了34年代课教师,总共工资才9533元,还不及现今白领的一个月工资,丁学玉的教学经历,令人心痛。至于他的“民办”指标是如何丢失的,是谁夺走了其“转公”的机会,相信当地有关部门会查个水落石出,并给其一个明白的交代。然而,丁学玉的遭遇,仅是代课教师群体的一个缩影,代课教师的现实困境,更值得人们关注。

  代课教师,说穿了就是临时工,教育部早就明文规定“清退和取消代课教师”。可见,如今的代课教师,已经成为一个不被国家承认、不受法律保护的劳动群体。问题是,清退和取消代课教师,已经执行了好多年,但始终“清而不退”,各地均走进了“清退、聘用,再清退、再聘用”的怪圈。根据调查测算,目前全国仍有代课教师20多万人,主要集中在农村中小学及幼儿园。可以说,代课教师这个尴尬的劳动群体,像割不完的韭菜一样,在广褒的农村大地上疯狂地生长。

  代课教师虽然对农村教育贡献很大,但由于他们属于地方用工行为,财政不予保障。尽管国家执行了“代转公”政策,逐渐清退和取消代课教师,但各省空余编制很少,很多地方甚至已经超编,代课教师的编制问题很难解决。他们的月薪,多的只有几百元,少的才百十元,劳动缺少体面,生活举步维艰。特别是,他们大都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随时均有被清退的可能,权益得不到保障,甚至人格得不到尊重。

  可见,代课教师的工作、生活状况令人堪忧,他们成了乡村教师队伍中真正的弱势群体。然而,只有他们才愿意扎根偏僻贫困的农村,承受着工作、生活待遇严重偏低的艰辛;他们在平瘠的土壤上辛勤地耕耘,撑起了农村教育的一片天地。有的代课教师像宋玉兰一样,虽然一干几十年,且教学出色 把最美好的时光交给了农村教育事业,却看不到“代转公”的希望。

  特别是,代课教师工作34年,总工资仅9533元,令农村教育蒙羞。既然代课教师“清而不退”,既然农村教育事业离不开代课教师,那么国家和地方就该承认这一劳动群体的存在。换言之,代课教师理应受到社会和公众的尊重,他们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更好的保障,他们的生存状况,理应得到更多的关注。各地教育部门,要妥善处理代课教师的去留问题,落实相关待遇,给予必要的关爱。特别是,要改变农村贫困地区教育面貌,留住农村贫困地区教师,让代课教师体面劳动,相关制度设计应考虑得更加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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