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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书店应有让读者随意看书的魄力
龙敏飞
//m.auribault.com 2016-02-0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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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新华书店,不是你看书的地方,是卖书的地方,不买书就得出去。”1月31日晚,一段名为“新华书店撵出看书孩子”的视频让“到底该不该在书店看书”成为热门话题。事发地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右旗新华书店经理姚芳2月1日告诉记者,当天两个孩子在店里看了半个多小时的书并且有打闹,店员因此才让孩子出去。目前两名涉事店员已被通报批评。(2月1日 澎湃新闻网)

  很多过来人肯定都有过这样的经验,在一般的私营书店,如果看书看久了不买书,肯定是要被撵走的,但在新华书店,你只要不高声喧哗,不影响他人,营业员基本上不会来打扰你。

  为何呢?因为新华书店不同于一般的私营书店,是中国国有图书发行企业,是国家官方的书店。既然是“官方的”,公众在情感上,便更希望其能“开放”,让一些学生即便没钱买书也能安心看书。

  从这个角度来审视,如果仅仅是因为小孩不买书被撵,公众是不能接受的;而如果仅仅是三五分钟就被撵,估计公众就更加难以接受了。

  无论这背后有着怎样的真相,也无论营业员是不是被孩子母亲逼急了,他们说出“不买就得出去”的话语,终究难以赢得广泛的认可。毕竟,任何一位顾客要买书,除非一开始已经选好,不然难免要先看一下,但看了也不一定买,最起码要觉得合适才行;如果觉得不合适,顾客看书之后不买也在情理之中,“不买不能看”的要求实在太过无礼。

  当然,如果就此把营业员当成矛头的全部,那也是不恰当的。营业员的说法固然不妥,但也应考虑必要的情境与氛围。此外,事情的真相是不是因为小孩“看书不买书”被撵走,也是值得拷问与深究的。

  在网上,以及当事书店的经理皆有言,营业员之所以撵走小孩,更大程度上还是小孩在书店里打打闹闹,把书店当成了游乐场。如果真相果真如此的话,那么撵走小孩无可厚非。就如今而言,需要等待的,仍然只是真相。

  这就是说,对于“新华书店撵小孩”一事,还应等等真相再说话。在“有视频也不一定有真相”的语境下,光从视频来下定义,是不妥的;当然,网友以及当事书店经理的说法,也不能全信,经理,有可能是为了“家丑不外扬”说假话,网友也可能是水军。

  一般来说,新华书店这样的地方,应该有监控视频,对于此事的真相,完全可以将整个过程调取出来,甚至公示于众,以还原事情的本来面貌。如果小孩仅仅是因为“不买就被撵走”,那么当事书店值得反思;如果是因为小孩打闹被撵走,那么家长就应该反省。

  作为官方的书店,新华书店应该有让读者随意看书的魄力。当然,底线与规则也应遵守,那就是书店应该保持一个安静的环境。如此,或许才是皆大欢喜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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