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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考生查看高考阅卷为何不可行
//m.auribault.com 2016-01-08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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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高考成绩公布后,江苏泰兴第一中学考生小闻发现,历史成绩竟然是C等。平时历史模拟成绩一向得A或A+的她,怀疑自己的考卷被评卷老师误判了,向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及其主管部门省教育厅提出申请,要求查看自己的考试答卷。考试院答复称,学生不能查看答卷。为此,小闻一纸诉状将省教育厅告上了南京中院,目前,南京市中院已经正式受理此案。有人认为,允许学生查看试卷,其实是一种监督机制,况且现在都是网上阅卷,在技术上也不是什么难事。也有人认为,考生都来阅卷很可能会导致乱象,在无形之中增加工作难度。

  学生得知考试成绩后,要求复查,按政策规定,这是允许的,但复查通常只复核评分是否加错、考分是否登记错误,而不会再对试题进行重阅。对此,不少舆论呼吁应该允许考生查看试卷,同时对有疑问的试卷进行重新阅卷,这貌似可以建立监督机制,但在具体操作中根本不可行,而且会产生其他严重问题。要提高阅卷质量,减少阅卷差错,很难通过事后的救济监督机制实现,而必须在提高阅卷老师素质,保证阅卷周期上花工夫。

  支持考生复查试卷的网友,可能并不了解,我国学生在回答高考试卷时,是要把姓名写在密封线以内的,在试卷的其他位置,不能写自己的姓名,或者做任何记号,否则会被视为作弊处理。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防止阅卷老师在阅卷时作弊,给认识、打招呼的考生打高分。很显然,如果允许考生查阅试卷,并对有疑问的试卷进行重新评阅,原来的保密机制就不存在了。试问,在已经知道考生姓名时再进行重新评阅试卷,谁能保证公平、公正?

  这是复查试卷的最大问题,假如放开试卷复查,得利的绝对不是普通考生,而会是有权有势者,他们会以复查试卷为名,通过关系,让阅卷老师提高评分——这在主观题的评分中,很容易操作,由此,整个考试公平被践踏。另外,假定只有20%的学生提出复查,复查时要重新阅卷,那整个录取周期也将被严重拖延。而且,围绕评分的争议不会因复查而消失。

  笔者理解要求复查者的心情,他们中有很多是出于对现实的应试教育,以及高考阅卷质量不满。近年来的高考阅卷质量一直被质疑,由于阅卷周期短,阅卷报酬低,有的阅卷老师就赶工期,据媒体报道,有高考语文阅卷老师爆料,主观题阅卷只用9秒钟,作文评分1分钟不到。基于这样的阅卷质量印象,在有考生提出复查申请被拒时,网友们当然不满——你不让学生复查试卷,必定不过硬。

  但复查还真解决不了问题。要提高阅卷质量,只有在前段下工夫。具体而言,要遴选有经验的阅卷老师(有的阅卷点,为节省成本,组织研究生参加阅卷,前些年还曝出本科生参加阅卷的丑闻),保证足够长的阅卷时间,在阅卷时就建立复查机制——对于主观题的评阅,要由两位老师单独给分,如果老师给分差别太大,则引入第三位阅评者再评。做到这些,关键在于两方面,一是增加对阅卷的投入,用以提高阅卷老师的报酬,同时适当延长阅卷时间;二是调整录取时间,可将现在公布高考成绩、启动录取的时间适当延后,我国各地高考成绩大都在6月23日左右就开始公布,7月初开始录取,8月初完成所有高校录取,这时距离高校开学还有至少半个多月时间,因此,完全可以把公布考试成绩的时间延后,给阅卷更充足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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