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胜高:托管收费不能取消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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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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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东省广州市物价局下发《关于我市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不得将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10月9日《人民日报》)。
就现实而言,有关中小学生的托管,的确是一短板。无论是义务教育法,还是一些地方性法律法规,都没有对中小学生的托管作明确的规定。此外,在有关的经费投入、相应的学生托管机构建设管理上,都存在着一些盲区,给解决这一问题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学生需要好的托管服务,学校、老师要减轻额外负担,家长则需要有人分担自己的忧愁。于理有据、于法可依的一纸文件,竟然带来了多方的质疑,这是很多人事先没想到的。对此,不能贸然说谁对谁不对,关键是如何积极应对。
诚然,学校来托管学生,家长放心,社会满意,但给学校带来的工作压力可想而知。因此不能把这方面的责任全部推向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可见政府加强对中小学生托管方面的投入与服务,也应该在保障范围之内。因此,学校取消了“午休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政府的投入必须跟上。
应当说,政府购买服务是破解困局的较好路径。政府埋单购买服务,一则可以减轻学校压力,二则可以提升政府的公共服务形象,三则可以让学生、家长多方受益,可谓一举多得。关键是政府购买的服务要让学生满意、还要让家长、学校放心。对此,政府相关部门除了严格把关审核相应的服务准入外,更要有严格的监管跟进。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