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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员工卡”骗局背后存在真问题
余明辉
//m.auribault.com 2018-03-28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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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几百元买张“地铁员工卡”,就可以每月坐200次地铁,公交全部免费,有效期到2020年10月?近期,“地铁员工卡”骗局再次出现,消费者网在线投诉平台近期连续接到多起遭遇“地铁员工卡”骗局的投诉。不少受骗消费者开始满以为捡到便宜,没想到花钱买卡后很快就无法使用,甚至向有关部门投诉也因找不到投诉对象,而陷入维权困局(3月27日《北京晨报》)。

  因为贪图小便宜,没想到花了钱还吃了亏,去报案又达不到立案标准,消费者看起来似乎只能自认倒霉。近些年,关于北京地铁或公交“员工卡骗局”的报道,一直没有间断过,媒体也进行了不断的追踪曝光,遗憾的是,这一现象非但没有杜绝,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这说明地铁或公交“员工卡骗局”,绝不能止于受骗者自认倒霉,亟须有关方面反省和纠偏。

  虽说就受骗者单个被骗金额来看,可能达不到立案和惩处的程度,但那些网售“假员工卡”的人,骗取的金额往往都达到一定的数额,已经达到被立案查处的标准,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2条规定进行处罚: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刑法第227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较大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而这里的数额较大,一般指达到2000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网售地铁或公交“假员工卡”的长期存在,也说明了打击的不力和不到位,变相刺激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底气和勇气。

  网售“假员工卡”之所以屡打不绝,是因为其确实能够使用,起码初期可以使用一段时间,这充分暴露出这样几个问题。一是北京地铁、公交在员工卡使用的日常管理上存在漏洞。据此前报道,北京地铁、公交员工卡的使用是有严格标准的,即起码要人证合一,在使用员工卡时要检验是否合一,否则不能使用。二是违规的员工卡隐形福利依旧。地铁或公交员工为了工作方便,配置一定工作线路内的免费员工卡,也未尝不可。但网络“假员工卡”的销售和一定时段可使用(购买者可不一定都按被盗地铁或公交信息员工工作路线乘车),并随意乘车,且地铁、公交都可乘坐,这也说明北京现有的公交或地铁员工卡,绝不仅仅是工作必需的配置,而是带有明显福利性质的给予。而这,与目前我们清理包括国企等在内的不合理福利要求是背道而驰的。

  一个地铁或公交网售“假员工卡”骗局,凸显诸多管理漏洞。期待有关方面能够正视地铁或公交“假员工卡”骗局背后的真问题,并采取措施综合治理,彻底铲除这一问题滋生和存在的土壤,还北京公交和地铁员工卡一个清亮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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