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遛狗绳的长短”关系到法治与文明
斯涵涵
//m.auribault.com 2018-03-12 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分享到: 更多

  近日,济南警方就《济南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向社会征集意见。记者注意到,通告中拟规定,市民遛狗时绳长不得超过1.5米,引发争议。(3月7日《新京报》)

  众所周知,各地均对居民遛狗的行为出台过不少规定。仔细阅读一下,济南的规定与其他地方近年来出台地方条例没有多大区别,主要是针对养狗人设立养狗行为规范,其中“遛狗时绳长不得超过1.5米”成为最大争议点。济南警方回应称,1.5米是畜牧部门经过实验后,得出的犬只不至于影响他人所应保持的安全距离。

  然而,“遛狗绳长1.5米”,面临极大的质疑:其一,正如警方坦言的:“公安机关也没有条件一个一个去量”,一条地方法规出台之后,若落实不力或遭人忽视,会影响法规的严肃性;其二,该规定“不至于影响他人所应保持的安全距离”,但大人和小孩、大型烈犬与宠物狗显然存在天壤之别,把“遛狗绳长1.5米”一概定为安全距离,过于简单臆断,难以服众;其三,规定指出,一旦养犬者在遛狗过程中,因为扰民发生纠纷,其束狗绳是否达到规定长度,将成为警方裁决时的判断依据。但如果办证时长度达标,居民回去后做了修改怎么办;发生突发危急情况时,一方称长度达标,一方否定,如何定案?

  狗绳的长短牵系到法治与文明。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多方论证,制定更细化更科学的法规,严厉追究饲养人的法律责任,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自觉性,另一方面,市民及社会各界也要通力合作、积极配合,提升法律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晰私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科学养狗、文明养狗,对他人和社会负责, “狗绳的长短”才不至于成为难题。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