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前两天,媒体报道了这样一件事,1月6日上午,南宁某小区的一名女业主认为小区电梯里的广告太裸露,对孩子影响不好,便把广告撕了下来,被物业人员制止后感到不满。在物业服务办公室里又是踢凳子,又是扔资料,民警在劝说无效的情况下,只好将其架出物业办公室。
引起业主不满的这则广告是一则丰胸整形广告,既然是丰胸广告,“半露酥胸”也在情理之中。这样的广告如果放在成人女性经常出入的场合,自然也没啥不妥。
然而,“大尺度”广告的发布,关键在适当,不仅数量要适当,内容(文字、图片、音视频等)要适当,发布的时间空间也要适当。这不仅是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更是广告发布者社会责任的要求。
女业主打砸大闹物业办自然不对,有意见可以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提出,也可以向政府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在安徽,有这类意见,拿起手机,只要按下12345这5个键,就可以通过省长市长热线找到相关部门投诉,何必发生面对面的冲突呢?虽然如此,但女业主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小区里乘坐电梯上上下下的居民,不仅有可能需要丰胸的妇女,还有很多“人事”似醒未醒的青少年,他们如果天天面对这样“酥胸半露”的女人,会不会想入非非呢?同理,那些安全套、情趣用品等等广告,都不宜进入居民小区的电梯。
如今城市的居民小区,已进入高层建筑时代,小区电梯内适当引进一些广告,不仅可以弥补物业管理费之不足,也有利于小区环境面貌的提升,毕竟有了钱,绿化美化都有了物质基础。但是小区电梯的空间狭小,不过一两个平米。这样小的空间里如果张贴身体过于暴露的图片或语义暧昧的文字,很容易造成居民的心里不适或情境尴尬。因此,小区物业还是不接“大尺度”广告为好。
其实对于广告经营商和产品生产(服务)商以及物业公司来说,要求他们注重公序良俗,不仅是向社会负责,而且是向自己负责。试想,一家不负责任的厂商即便广告做得天花乱坠,那产品和服务质量能让人放心吗?而缺乏社会责任心的物业公司,经营就更加困难。
在业主不满暴露广告,大闹物业办新闻中,我们还看到一个细节,那就是物业人员很委屈地告诉记者,被业主撕毁的广告,都是经过批准的正规广告。这就告诉我们,电梯广告的适当性要求应该引起广告批准部门的高度重视了,广告发布的时空要求,必须有严格的规定。
大昭评论:广告比足球跑得快2014-06-10 |
姚琪琳:韩国如何处置“武媚娘”?2015-01-07 |
“电梯吃人”:责任倒查必须有2015-07-30 |
王红一:植入式广告有待规范2015-09-30 |
女团要出道?先养成粉丝吧2016-03-31 |
街头拍裸照,挑战公序良俗底线2016-05-26 |
网络大V转发广告就应承担责任2016-08-17 |
网络大V转发广告就应承担责任2016-08-17 |
影视剧植入广告不能磨灭制作追求2016-12-16 |
男生地铁当众脱裤,是娱乐还是愚乐?2017-01-13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