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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则“学生公交车让座被打”的新闻引发网络热议。嫌学生给老人让座慢,青岛一位58岁的大叔朝着孩子就是一顿揍。9月12日,打人者被警方依法抓获,处以治安拘留10日,并处500元罚款。无独有偶,9月4日下午在武汉地铁2号线偷走晕倒女生手机的大妈也是58岁,因拒不归还手机还索要“赎金”,现已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拘留7天的处罚。
类似事件在互联网时代经过发酵,会形成一个强大的舆论偏见。网友在感叹“坏人变老了”时,给这个年龄段的人贴了个标签,让舆论场中的老人们瞬间有了原罪。但是,媒体报道中的这些违法老人,相较于整个老人群体来说,量级上微乎其微;相较于庞大的青少年犯罪群体,比率上更是无法相提并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老人比其他年龄段的人更“坏”。因此,标签会对老人群体造成误伤,把问题简单粗暴化。
有人认为,这些老人年轻时生活在物质和精神双重匮乏的环境下,没有得到良好的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那些在价值观形成期的经历已经足够影响到这个群体中的多数人。这种论断里主观成分太多。同样的逻辑,可以说现在很多年轻人生活在物欲横流的社会,缺乏传统文化的熏陶,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因而青少年犯罪率居高不下。这样的讨论,根本不具备自洽的逻辑和缜密的推导,只会引发无谓的口水战,造成社会撕裂。
这种执法上的区别,自然会让很多人觉得不公平,进而上升到群体性歧视和偏见。因此,“坏人变老”这种说法,其实折射了中国社会步入老龄化后的一种法律困境,而不是老人群体真的从慈眉善目突然变成面目可憎。我国《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老年人违法犯罪做了从轻处罚的规定,本意是照顾老年人的身体状况。但由于实际执法中的无奈,给人造成“法不责老”的误解,甚至被极少数人利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我们年轻人也有变老的时候,在漫长的一生中,也有做坏事的时候。用“老”或者“坏”去评判一个群体或一件事,是失之偏颇的。关键不是“老”,也不是“坏”,而是人。只要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人违法犯罪,无论他是谁,该拘留的拘留,该逮捕的逮捕。相比道德层面的谴责,法律的惩罚更有现实意义和震慑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说给所有人听的。(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疑难证据问题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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