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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 别只盯着抵扣与起征点
邓海建
//m.auribault.com 2016-08-09 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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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改革终究不可能左右逢源,更无法只为理想主义埋单。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它该有自己的坚守与底线

  继营改增、资源税之后,个人所得税改革将成为下一步税改的最大看点,下半年有望获得加速推进。我国个人所得税将迈向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所得税制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将统一纳入综合范围征税,此外,养老、二孩、房贷利息等家庭负担也有望纳入抵扣。

  个税改革,事关万家灯火,是不折不扣中国税改的“风口”。每年两会,“提起征点”已成为烂俗的例牌。这些年,一旦CPI不淡定,又或者宏观经济指数颜值不高,此观点便被及时“召唤”,几成全民安慰剂。而不久前,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提出用房贷利息抵个税,被媒体传得有鼻子有眼,最后,当事人不得不出面声明纯属“个人主张”。个税改革之敏感与纠结,由此可见一斑。

  二孩等家庭负担纳入个税抵扣,算不上新鲜事。早在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纲要》中,我国就已明确提出要“建立覆盖全部个人收入的分类与综合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遗憾的是,此后一连串的“逐步”,就“逐步”了20来年。其实,大方向都看到了,关键是“统共分几步走”。

  眼下来说,有两个误区是值得警惕的:第一,言及个税改革就谈起征点。比如去年就有专家严谨推演:说如果按照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0%计算,2015年个税起征点应该提高到5124元;又如果按照GDP年均增长8%计算,2015年个税起征点也应该提高到4762元。这样一算,3500元的起征点,真是“痛得不轻”。不过,起征点仅是税制中的某一变量,且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那么,通过提高起征点让绝大多数人不交个税,这个想法既不现实,也很悖谬。第二,误以为抵扣越多越细,就越能抵达个税公平。毋庸讳言,差别扣除固然是大势所趋,但,不计征税成本和现实可能指望所有家庭负担都完美抵扣,这是税改永难完成的任务。从公平角度来说,正如论者打的比方——“一个人,因为工作努力,或者天赋好,获得了更高的工资回报,然而只是因为没有孩子,或者少生了孩子,又或者爹妈死得早,我们就要向他多征税,否则就是不公平、不合理?”

  当然,个税改革之所以微妙,除了以上考量之外,恐怕还不得不照顾经济社会的现实“情绪”。就在上个月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下调了今明两年全球经济增长预期。在经济回暖压力山大、民生改善举步维艰的时候——于民怨沸沸的焦点上适度因应,亦是公共治理智慧彰显。

  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2016年G20税收高级别研讨会上表态,要“义无反顾”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不过,个税改革终究不可能左右逢源,更无法只为理想主义埋单。在财税体制改革的大局中,它该有自己的坚守与底线。因此,“但闻楼梯响”的个税改革方案,未来或让部分人失望,怕也是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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