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解开农民“进城不落户”之结
冯海宁
//m.auribault.com 2016-07-20 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分享到: 更多

  近日,新华社记者赴安徽、四川、湖北等地调查发现,多数试点中小城市已经全面放开农民进城落户。虽然农民进城落户已实现“零门槛”,但农民落户意愿普遍不高,有县城2015年农转非仅200多人。随着农村户口“含金量”逐渐提高,有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在城市买房、工作、生活,但选择把户口留在农村。(7月19日新华社报道)

  由国家发改委组织编写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显示,去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56.1%,但是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39.9%,两者之间存在着16.2个百分点的差距。这意味着,很多农民工虽然人在城市,户口却在农村,“人”与“户”处于长期分离的状态。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要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由于户籍人口比较稳定,所以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更有价值。但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能否达到45%,还需要观察。

  尽管户籍改革之后农民进城落户几乎已是“零门槛”,但记者调查发现,不少参与试点的中小城市户籍城镇化率远远低于预期目标,比如安徽某县2015年全县农业户口迁入城关镇落户的仅273人。多个地方试点情况远低于预期目标,实现全国性目标不太乐观。

  农民为何不愿进城落户?这是个亟须搞清楚的问题。简单讲,是中小城市户口价值难以打动农民,而农村户口“含金量”日益上涨,农民自然不愿进城落户。过去,农民千方百计进城落户,是因为城市户口价值大于农村户口价值,而今中小城市户口的价值不明显,就会缺乏吸引力。

  虽然中小城市户口如今仍“捆绑”某些福利,但绝大多数福利已经与户籍剥离,比如孩子在中小城市上学、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等,都不再需要城市户口,这是进步,但也意味着中小城市户口相比过去已“贬值”。同时,相比大城市户口价值,中小城市户口又处于劣势。

  再说农村户口价值。一是“根”的价值,即农民认为自己的“根”在农村,只有户口在农村才能把“根”留住,让自己以后有退路;二是土地的价值,土地与户口往往连在一起,由于近些年土地价值日益上涨,农民自然不想失去土地分红,因为这是农民翻身的主要依靠。

  至于一些地方出现“逆城镇化”,也是中小城市户口价值小于农村户口价值的体现。因此,要想实现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仅靠现有改革措施还难以打动农民。用更充分的理由去吸引农民进城落户,让农民看到进城落户有更多好处,他们才能心动和有所行动。

  首先,要大幅提升中小城市户口价值。2014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指出,要“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多项公共服务。但是,该意见是否完全落实到位,需要审视。中小城市在公共服务方面,也要努力向大城市努力,让农民有归属感。

  这不是说让中小城市把公共服务与户口重新“捆绑”,而是要让落户农民有稳定的就业和合理的收入,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和舒适的生活。这需要深化改革、均衡配置公共资源,也需要进一步搞活小城市经济。人往高处走,当中小城市户口“含金量”超过农村户口,农民就会进城落户。

  其次,要把土地权益与户口剥离。如果农民进城落户不影响其相关土地权益,照样可以拿到土地分红,农民进城落户的积极性会更高。虽然上述意见提出“进城落户农民是否有偿退出‘三权’……在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开展试点”,但似乎不足以打消农民顾虑。

  也就是说,鼓励农民进城落户还需要“顶层设计”,也需要地方积极探索。总之,只有加强统筹规划,让中小城市发展更具活力,让农民尝到中小城市户口的“甜头”,户籍改革目标才有望实现。当然,这种人口转移不是故意把乡村搞差,让农民“被迫”进城,而是必须建立在尊重发展规律、做好统筹协调发展、整体上有利于促进区域内优化发展的基础之上,让留下的和进城的都各得其所。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