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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道堆放杂物堵塞通道或许您司空见惯,但因此个人被警告并处罚款的事儿还真少见。昨日,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通报称,龙潭派出所27日对王女士堵塞疏散通道逾期不改的消防违法行为,处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这是全市派出所消防321工作法以来,开出的首例“个人消防罚单”。(5月28日人民网)
水火无情,重大火灾惨痛的现场令人触目惊心,消除火灾隐患必须时刻拧紧安全的发条。然而,居民对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被侥幸心理所麻痹,多半都是在火灾触到大家的痛点后才能真正体会到,而此时已经是有了惨重的后果,痛心彻骨也为时已晚。所以,依法处罚敲响民众安全的警钟,就是最大限度地保护民众的安全。
提到火灾隐患,大家想到的往往是裸露的线路线头、超期服役的燃气灌、堆积在电线杆附近的可燃物、操作不规范的电气焊等等。可是,大家是否想到:有些时候,我们的不良生活习惯,也是火灾的导火索。即便没有直接导致火灾,但一些不良习惯影响到消防救援的进度,导致救援迟缓,也必须整改。比如,社会车辆挤占小区消防通道,就是司空见惯的违法行为,可这样明显的违法行为,缺鲜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社会车辆挤占消防通道,虽然得不到处罚,但还是会受到公众的舆论批评的。与此相比,小区业主在楼道上堆积杂物,堵塞楼道,就被大家宽容得多,至少没有被提升到违法违规的行为。像消防、急救等,是与死神赛跑,必须争分夺秒,公共楼道是急救情况下大家逃生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事实上,业主私自堆放杂物,已经是触犯了消防法,理应得到行政处罚,但是,很多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且因为没有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矫正,以致于这样的“习惯性”消防违法成为常态。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发出首张“个人消防罚单”,态度鲜明地对居民习惯性违法说“不”,敲打民众的不良习惯,令人眼前一亮。我们期待“个人消防罚单”多飞一会儿,更期待着公安和消防部门的治理不是一阵风,而是常态化地治理。唯有如此,才能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援进度和逃生概率,把火灾损失降低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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