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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公安部正式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十名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在逃人员。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单位或个人,每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公安部将给予5万元奖励。公安部刑侦局副巡视员陈士渠表示,这是公安部首次大规模地对电信诈骗在逃人员进行公开通缉。(4月11日《京华时报》)
此次发布的A级通缉令,系公安部首次大规模地对电信诈骗在逃人员进行的公开通缉,表明了公安机关打击电信诈骗的决心,具有重要的法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网络诈骗形成震慑,但是发布通缉令毕竟是事后的补救和惩戒措施,并不能起到事前预防作用,因此,打击网络,事前预防不可或缺,还需要做好事前的预防工作。
可以看得出,公安部刑侦局在处理网络诈骗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对电信诈骗涉案账户实行快速接警止付,要求各级公安机关刑警队、派出所接报电信诈骗案件后,第一时间查明涉案的一级账户,并在30分钟内将简要案情和一级账户的姓名、账号、转账时间等信息录入平台。这些都是防范和打击网络诈骗的有效之举,可是仅仅这些还不够,还需要加强网络诈骗预防教育,普及网络诈骗预防常识,提升公众网络诈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练好防范技能,做好事前预防,如此,网络诈骗才不会得逞。
整治网络诈骗必须要打击和预防结合,如今公安部门已经在打击方面有所行动,发布了网络诈骗通缉令,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在预防方面做好文章,一方面加强网络诈骗防范教育,增强公众防范网络诈骗的意识,提升防止网络诈骗本领,另一方面加强网络第三方平台支付监管,通过科技手段在支付环节上层层设障,设置验证程序,增加支付难度,以此延长诈骗支付时间,尽量减少公众财产损失。
打击网络诈骗需要打防结合,需要做好事前宣传教育和预防、事中监督和审核,事后打击和补救,抓好三个环节,就形成了打击和预防网络诈骗的强大网络,网络诈骗就无法得逞。
公安部发布的网络诈骗通缉令只是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的最后环节,是一种补救措施,预防和打击网络诈骗还需要关口前移,在事前预防上做文章,在事中监管和审查上下功夫,唯有三个环节形成合力,网络诈骗自然无从下手,无法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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