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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就说好做伴娘的闺蜜,在自己婚期前一个月突然“请辞”,家住汉阳杨泗港附近的王女士,昨天在跟武汉晚报记者谈论起自己定在“五一”期间的婚礼时,显得很无奈:“闺蜜说看到柳岩被‘闹伴娘’,怕自己也被整,非要我签一个‘禁止闹婚协议’,我和婆婆还为此大吵一架。”(4月6日武汉晚报)
柳岩遭遇“闹伴娘”事件掀起网络舆情轩然大波,不管是否存在什么误会、委屈甚或炒作,由此催生伴娘求签禁闹婚协议之举,怎么看都是值得赞赏的可喜进步,向低俗、恶俗陋习宣战,就需要我们每个人举一反三、身体力行,拿出勇气和行动。
新婚之喜“闹”一“闹”,既表达对新人的祝福,又增添些喜庆气氛,原本无可厚非,倘若表现出足够的诚意、保持应有的尺度,“锦上添花”也未必不值得肯定。然而,最近不时曝光的“闹婚”案例,不管是“祖传”的习俗还是新时期的“发明”,某些“闹婚”不仅“俗”而且“陋”,甚而还“闹”出了有辱人格、有伤尊严、有失文明甚至致人伤亡的“险情”。
移风易俗、兴利除弊,固然需要舆论的呼吁,每个人的自觉、主动、勇于付诸行动更不可或缺。受包贝尔“闹婚”事件启发和警示,王女士的闺蜜当伴娘要求先签“拒闹”协议,不但是基于对个人尊严和安全的考量,而且表现出抵制不良婚闹习俗的勇气,不啻是可贵的文明觉醒。尤其是在遭遇对方不理解、不接受甚而“不高兴”的尴尬时,仍然“固执己见”地坚守底线更值得赞赏。
尽管正如业界人士所言,一纸“拒闹”协议未必具有硬性约束力,某种程度上还得看新人双方及其父母、亲友和伴娘、伴郎们的脸色、觉悟和行动,但这样的不迁就、拒妥协、勇发声,其破冰意义显然不可小觑。只有人人都勇做文明婚俗的倡导者、破除陋习的先行者,才有望不断挤压恶俗婚闹的空间,努力让每一场婚礼既不失喜气又在文明新时尚主导下更显高贵、典雅、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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