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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还失物就该得到合理补偿
周潜之
//m.auribault.com 2016-04-06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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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有代价的道德行为得到合理补偿,这样,不仅是为了解决司机和乘客可能的扯皮,更深的意义,还是让道德行为没有负担,不受盲目的道德指责。

  据报道,赵先生和家人近日到成都旅游,不料,在机场到酒店的路上将一个黑色双肩背包落在出租车上。而寻包取包的过程却一波三折:的哥提出交300元“误工费”,此举引来赵先生的抱怨和投诉;而当事的哥也对媒体喊冤,称假期生意太好走不开,从温江到文翁路来回费用合理。

  这件事不大,在网上却引发了广泛关注,网友的观点分歧也很明显:一方认为,的哥既然拾金不昧就应该好人做到底,送包提出误工费很不道德;另一方则认为,的哥提出交还遗失物品,失主不能既要求的哥免费送来,还要求别人和颜悦色对待。

  拾金不昧是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对此,我们绝大多数人已习以为常。但我们不要忘了,相比于“无主之物归发现者所有”的丛林法则,能在捡到物品后及时归还,说明个体已经克服了内心的自私。不过,现实往往是复杂的,现在的问题是,在归还或保管物品的过程中发生了成本,究竟应不应该收钱?这一问题,不仅引发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就连局外人也陷入了纠结困境。

  先看一下这个案例:2014年,青岛某论坛一篇《模范出租车红飘带,归还失物索要高额路费合适吗》的帖子引起网友热议,短短时间点击率就已过4万。帖子的大致内容是的哥归还乘客遗失在车内的物品,向乘客索要30元车费(实收20元),失主气不过,就把出租车司机道德批判一通。这事虽然争议很多,但最后的处理结果却很清晰:发帖者不仅支付了相应车费,还专门在微博公开向司机赔礼道歉。

  而化解那次道德困境最好的方式,正是当地拥有保障各方利益的规则。据青岛市运输管理局出租车管理处工作人员称,按当地出租车管理部门的规定,司机有义务保管好乘客遗失物品,但保管费用应由乘客承担,而在给失主送遗失物品时,是可以打表前往的,司机可以按计价器上的数额收取对方费用。

  “有义务保管好”,这是公司对员工职业道德的约束,毕竟出租车是服务行业,协助看管乘客物品也是服务内容。但该规定也承认出租车司机归还物品是需要花费成本的,这个成本已经超出了“拾金不昧”,甚至达到了“损己利人”的境界,对此就不能硬性约束不收费。最终,出租车公司提出一个“按表收费”的条款,可以说是保证双方在心理上都能够接受的规则。

  像青岛这样的规则,其内在逻辑就是让有代价的道德行为得到合理补偿。这样,不仅是为了解决司机和乘客可能的扯皮,更深的意义,还是让道德行为没有负担,不受盲目的道德指责。有规则保障,才能让道德得到发扬,让更多的人以日常的小小善举,稳定整个社会的道德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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