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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块五”就能把一个人的尊严彻底践踏?
朱少华
//m.auribault.com 2016-03-11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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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悉,针对近期网络上关于徐墩中学初三学生刘某坠楼的言论,福建省建瓯市公安局和徐墩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方面认真开展事件的调查工作,一方面积极安抚亲属的情绪,引导双方走正规的法律渠道妥善处理事件。(3月10日《法制晚报》)

  事情的经过本来很简单,初三学生刘某在超市购买商品时,偷拿了一袋巧克力,市值7.5元。至此,员工上报了老板,老板又将刘某“批评教育”,又让其写下保证书。原以为事情到此已经结束,没想到超市老板又在验明刘某在保证书签名大动起了干戈,最终证实了刘某签的是化名,又多方打听,寻找刘某的家人,以至刘某尊严尽失,坠楼身亡。

  在这起事件中笔者无意谴责超市老板。毕竟商品丢失可气可恼,抓到了“小贼”没有打骂,只是追究一下“正身”,想让其家人更严厉的管教刘某,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问题在于这个初三学生刘某的“尊严价值”。刘某偷拿的仅仅是价值7.5元的巧克力,老板就这样的穷追不舍。刘某之所以要在保证书上签下化名,就是为了保存自己一点剩下的尊严,而这也就成了这个可怜孩子的唯一底线了。但是,超市的老板却不依不饶,一直到彻底撕下其尊严底线,还要让刘某的家人“管教”,这无疑又把刘某向楼边推了一把。

  在制止和抓获一些孩子的错误行为时,许多人都习惯于让孩子“丢人”,甚至让父母跟着“丢人”。这主要是很多人认为,孩子的尊严“不值钱”。让其和家人“丢丢脸”会更促使其管教孩子。这样的“丢脸教育”也许有效,但对孩子的负面影响更大。因为孩子的心灵非常脆弱,特别是即将成人的青少年,他们往往对尊严的重视比成人毫不逊色。试想一下,如果超市老板抓获刘某后,既能批评教育,又适当维护一下孩子的自尊,这个孩子还有可能跳楼自尽吗?

  在某些时候,对一个人的尊严尊重往往能起到事关生死的重大作用。更有可能将一个孩子逼上歧途。几十年前印度电影《流浪者》中的拉兹,就因为有人断定其“贼的儿子永远是贼”,而与社会结下怨缘。刘某的不幸让人痛心,更让人反思,不是每个孩子都“没脸没皮”,因为七块五就把一个人的尊严彻底践踏,这是对他人的蔑视,也是对自己的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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