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0元扣0分”别让善意成谜题
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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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1
来源: 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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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交警总队的官方微信发布一条信息,有名驾驶员收到了一张来自广州交警的奇怪罚单,竟是“罚款0元、记0分”。官微提醒,这样的罚单也需要到窗口处理,否则会影响车辆年检,但也说有些地方管得不那么严,也可以不处理。消息甫出,引来一片关注和热议。(3月10日《厦门日报》)
“罚0元扣0分”的交警罚单,看似“不痛不痒”,其实却映衬和折射了一种规则善意;通过这样的“处罚”提醒,释出了交管部门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执法用心和理念。而规则要求,相关驾驶人拿到这张不用罚款和扣分的“罚单”后,必须到交警部门窗口接受处理和核销记录,倒也不是要让当事人“多跑冤枉路”,目的也在于使之牢记警醒、安全行驶。
“罚0元扣0分”的执法善意,为何又成了许多人一知半解的“应对谜题”呢?我以为,这除了少数地方在现实监管中,或多或少还存在着“重罚轻教”的倾向,其中最主要的一点,可能就是“好事只做了一半”,对于规则善意的明确传导和释清,尚欠一目了然的“最后一行字”。比如,格式化的交警罚单,固然都标注了受理处罚的时限及地点等信息,但就不少人偶然遇到的“罚0元扣0分”,最好也能清楚写明“必须窗口处理”的预先提示。
按着一些人的想法,“罚0元扣0分”的罚单,无疑是一种“亏本”的买卖。一来打印、寄送需要投入相应的人力和物力,二来就算违规者都到窗口接受处理也需要投入人力物力。但显而易见的是,交警罚单的“无收入”,不等于安全教育的“无用功”。正如一些点赞者所言,这样的费心和费力,若能换来少出一次交通事故,少一个人因车祸受伤或死亡,那就是大大的“够本”了。
编辑: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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