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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8日在京举行做好去产能过程中人员安置工作提案办理协商会。人社部副部长信长星在会上表示,对不能实行市场就业的困难职工,政府将开辟公益性岗位进行托底安置。据悉,财政部正在研究中央财政1000亿元奖补资金的使用办法,综合考虑企业产能下降及转岗人员的实际情况等,对资金进行适当分配。
去产能是推进供给侧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关键环节,做好转岗人员安置和就业工作,又是去产能这项浩大工程中绕不开的一步。去产能计划涵盖整个“十三五”时期,全国460余个纳入统计监测的行业和产业,多数都存在程度不同的产能过剩,尤以水泥、建材、平板玻璃、重化工、钢铁、煤炭六大行业产能过剩最严重。2011年起,各地陆续开始推进去产能工作,但整体进展明显滞后于政策预期,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谁来为去产能伴生的巨大成本买单,迟迟未能明确。其中相当大的一笔成本,就是失业转岗员工安置涉及的一系列善后支出,这笔成本如果不能落实,各地都不敢将相关企业涉及的职工裁减遣散,否则可能引发社会震荡,造成不利后果。
过剩产能存在于钢铁、煤炭等传统产业,这些产业中大多主要是劳动密集型企业。过剩的产能亟待“去”掉,过剩产能对应的职工则不能一“去”了之,因为无论从保障就业和改善民生的角度讲,还是鉴于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的经验教训,都决不允许把这些职工一古脑儿推向社会,不能让他们陷入孤立无助的困境。正如全国政协常委、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所说,国家与其拿钱继续“养”亏损企业,不如拿钱把职工包下来、“养”起来,职工生活有着落,经过培训可以重新找到工作岗位。
“去”产能与“养”职工,就这样从一对冲突的矛盾,转换成为一项有机统一的重大改革。在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过程中,“养”职工就是要“养”好就业和民生,“养”好社会保障和社会稳定,“养”好国家对普通民众的情怀和责任。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中央财政将拿出1000亿元奖补资金,重点用于“僵尸企业”职工分流安置。今年拿出1000亿元,明年想必不会低于这个数字,再加上多年来积累丰厚的失业保险基金及专项就业基金,为数百万相关人员提供生计托底和转岗就业服务,应当可以做得比较从容有序。
去产能的同时必须“养”职工,已成为一个毋庸置疑的政策底线,接下来的重点工作,就是如何用好这笔千亿级的专项财政资金和相关基金,如何把转岗职工“养”实“养”好。一方面,各级政府及财政、人力保障、工商、教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保障职能,从失业保障、知识技能培训、就业创业支持、开辟公益性岗位等多方面入手,为职工转岗就业创业提供全方位公共服务。政府部门要端正态度,严守为职工提供服务的本分,切不可有借机染指专项财政资金以中饱私囊的想法,违规违法者须依法严肃惩处。
另一方面,要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充分发挥现代服务业、新兴产业和非公企业吸纳就业、催生创业的作用,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下岗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既要发挥政府的作用,也要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和市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为去产能、“养”职工开拓出一片广阔的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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