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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蓝翔校长之妻“尝鲜”新法意识点赞
苑广阔
//m.auribault.com 2016-03-02 来源: 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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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和妻子孔素英的“离婚大战”,让这对夫妻成为焦点人物,如今事件再起波澜。1日上午,山东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来到济南市天桥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她请求法院禁止荣兰祥实施家庭暴力,并禁止对方骚扰、跟踪、接触她和亲属。(3月1日《法制晚报》)

  蓝翔技校校长荣兰祥的妻子孔素英到当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个小插曲,颇为值得关注。在孔素英和她的律师提出相关诉求之后,当地法院的法官竟然有些茫然,反问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应该公安局做吗?直到孔素英的律师拿出了反家暴的法条,向法官解释了3月1日是实施反家暴法的首日,法官才恍然大悟。

  作为法院的法官,对3月1日正式实施的反家暴法如此后知后觉,显然有些不应该。但更值得关注的,则是孔素英作为当事人,也作为家暴事件的受害人,对最新颁布实施的“新法”敏感。反家暴法中有很多引起公众关注的亮点,其中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人身安全保护条令。这一条令的颁布实施,让过去不能管也不好管的“家务事”,变成了应该管,也可以管的“法律事”。以前遇到家暴事件,当事人报警救助之后,民警往往只能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现在却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障自己和家人的人身安全。

  根据反家暴法,如果某一家庭成员对另一家庭成员殴打或威胁殴打,或跟踪、不断骚扰,都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一旦签发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就意味着法院认可了家庭暴力的存在,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签发的条件之一就是存在家庭暴力或有存在家庭暴力的危险。而我们之所以在其他法律之外需要一部专门的反家庭暴力法,就是因为家庭暴力的特点使得其他法律很难合适地介入。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失之于“硬”,婚姻法又失之于“软”,而反家暴法则做到了软硬之间的平衡,实现了“软硬适度”。

  法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最终是为了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作为法律的受益人,就应该向孔素英学习,有对国家新法的“尝鲜”意识,拿起最新的法律武器,以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多更好更及时的保护,也避免他人对自身利益和人身安全造成的伤害更多更大更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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