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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类之窘或在于源头意识的跑偏
谢伟锋
//m.auribault.com 2016-02-02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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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年前,从全国8个城市试点开始,城市垃圾分类打响“第一枪”。但15年过去,很多人的孩子都长大了,试点却依旧是进行时而非完成时。 近日杭州等城市实施“史上最严”垃圾分类地方法规,但在执行中遭遇尴尬,再次把人们的目光聚焦到垃圾处理的话题上。(2月1日《经济参考报》)

  作家余秋雨曾分享过他在德国租房的经历。房东是位和蔼可亲的德国老人,和余秋雨也相处融洽。不过,因余秋雨一次把不小心打碎的玻璃杯随手扫入垃圾袋,便毫不商量地对其下了逐客令。问及原因,是“因为你心中没有别人。”老人说完,自个带上笤帚和镊子来到外面,把装好的垃圾倒了出来重新分类,留下余秋雨在一旁感慨连连。

  发达国家的垃圾分类,已上升到“尊重别人”的地步。而国内,垃圾分类在很多城市已经推行多年,论结果,有点地方已沦为“一纸空文”,有的则是效果不彰。更哭笑不得的场景则是,某些社区居民把垃圾分类放置在不同垃圾箱后,而环卫工人把多个垃圾桶倒进一辆车里运走。形式主义,执行“肠梗阻”,“最后一公里”的前功尽弃,这或许就是垃圾分类在国内的“众生脸谱”。

  20多年来,全国每年在垃圾分类上投入的资金,不少于百亿元,然却收效甚微。有些城市在这方面财政投入都已上亿,依然扭不过城市居民“垃圾一袋装”的老习惯。循循善诱看起来没有用武之地,就有了“史上最严”垃圾分类法规的出炉。广州、上海分别开始实施对垃圾不分类行为开罚的地方性法规。在这两个城市,违反垃圾投放规定的个人最高将被罚款200元。然而,效果却依然不理想。

  对于普罗大众来说,垃圾分类的意识启蒙,还多见于各种媒体上的公益宣传。针对垃圾分类的各种创意广告作品大赛,是方兴未艾。然而,即便公益者们热情高涨,但“你说你的,我丢我的”的现状依然泾渭分明。

  行政手段、公益宣传,都不能彻底改变垃圾分类“言之凿凿,听之藐藐”的停滞状况。究其原因,在于源头意识的跑偏。就国情和习惯来说,靠政策、靠罚款、靠说教,大多力有不逮。趋利避害是人之天性,分类垃圾需要耗费时间和物品上的成本,虽然有的公家会买单,但习惯养成却并非能毕其功于一役。况且,“可降解垃圾”的逻辑化表述,“其他垃圾”在字面上的模棱两可,也会形成接受障碍。

  要把垃圾分类做好,还需要让市场起到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不妨加快形成垃圾分类的市场全要素,让它成为一种真正的经济行为。并把原先的硬件投入,逐步改成对从业者的补贴,或许更能起到“好钢用在刀刃上”的功用。这种刺激和控制,或许能更好地牵住垃圾分类的“牛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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