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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期的大米为何总是“发错了”?
堂吉伟德
//m.auribault.com 2016-01-29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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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莲湖区大兴新区做环卫工的李贺(化名)遇到一件堵心事:前几天陕西一家公司来献爱心,慰问环卫工,给每位环卫工发米面油。他把这些东西领回去后,却意外地发现大米过期了。记者联系了大兴新区环卫工人道班房一位负责人,她承认有这回事,“是我们自己弄错了,和献爱心的公司没有一点关系。我们已经跟保洁员道歉了,也给他们换了新米”。具体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环卫部门为什么会有这些过期的大米?这位负责人没有答复。(1月28日《华商报》)

  礼轻仁义重,虽然只是略表心意的一袋大米,不过依然“满满都是爱”。尤其是针对劳作了一年的环卫工来说,爱心企业捐赠的大米,对他们是一种莫大的重视与关怀,让人心中倍感温暖。然而,领到手的大米却是2015年生产的产品,三个月的保持期表明,这些大米已然失去了基本功能,成为无法食用的过期产品。好在相关方面“知错能改”,能迅速的调换新米,也算得上一种事后之补,虽然产生了风波然而处理相对圆满。

  不过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是,过期的大米从何而来,为什么会有过期大米的存在?这种弄错是有意为之,还是确属无意。弄清这个问题,一是出于对真相的探析,并抽丝剥茧发现一些重要的线索,厘清相关责任主体并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和处理。过期大米不是凭空的存在,至少有或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要么就是以往的过剩产品,要么就是相关人员进行了调包,要么就是爱心企业本就捐的过期产品,而“发错了”不过是为其背书……无论那种情况,都应当有所交待。

  二是出于对权利的尊重。无论是环卫工,还是其他旁观者,都有权利知道什么环节出现了差错,为何出现了这种差错。如果是客观原因所致,那么弄错了还有情可愿,如果是主观因素故意,那么“发错了”就是令人难以接受的托词。更重要的是,如果不能就此建立一套可以预防和干预的机制,类似的现象就完全可能再次发生。因为“发错了”本身说明,相关方面在责任心上存在问题,把关和审查制度未能发挥作用,从而才让爱心大米因为“过期”而打折。

  按理说,人无完人,谁都可能在工作上出现差错,谁都无法保证自己不出现错误,对此不免太过较真。不过,公众的和舆论的关注,其实是惯常质疑的一种延续。因为每一种不正常的现象背后,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都有着可用作参照的先例。现实中,弱势的环卫工成为权力者的道具,成为被宣传的工具,这样的例子举不胜举。比如2015年,昌邑市环卫局举行的2015“夏送清凉”活动,现场为60位环卫工人发放绿豆、茶叶、毛巾等避暑物品,待拍完照片后又将物品收回。2014年,莲湖区土门街办的12名环卫工参加了一个慰问会,每人领了一桶5升装的食用油、一袋5千克装的大米、一个高真空旅游水壶、两袋汤圆、一副保暖手套,东西拉回来后,直接送到了保洁公司的办公室。

  至于环卫工领到过期产品更是不鲜见,2015年,四川什邡的环卫工陆续从环卫所领到消暑福利矿泉水,但有环卫工发现,这些瓶装矿泉水已过期两个月。一方面,慰问和补助成为作秀的工具,造成环卫工的实际权利未有获得保障,那些本属于环卫工的产品被收回,若是长期不发放就完全可能过期;另一方面,慰问环卫工也成为一些企业打着爱心的幌子,处理临效或者过期产品的机会。既可以处理库存又可以宣传自己,可以说是一举两得,不过这种爱心同样近乎于一种亵渎。

  在弱势认同下,环卫工往往会处于另一种温情的伤害之中,并被虚假的爱心所包裹。其实,真正的权利尊重,不是在这种炒作式的慰问中去体现,而是在增加工资,保障其刚性收入并具有可比性上下功夫。让其获得与其他职业同等的福利待遇,远比这种花拳绣腿的慰问更有意义,也才能不总成为“发错了”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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