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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照拍32次”亦须纠偏
斯涵涵
//m.auribault.com 2016-01-21 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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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PS都不好意思发照片了”是当下流行的一句戏言,但毕竟生活中不是所有的照片都能PS.19日,江苏常州兰陵派出所公布了该所近期发生的一件奇事:一位女士为了一张满意的身份证照片,先后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才终于勉强“过关”。(1月20日 人民网)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随身携带的身份证照片更像是公民的“名片”。在PS、美图秀秀等修图软件引导下,想把身份证照片拍得好看一点、自然一点,也属人之常情,但为一张照片拍了32次,也未免过于夸张。

  笔者首先要为常州兰陵派出所的工作人员点个赞。长期以来,身份证照片不好看、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是群众的吐槽点,该所工作人员呼应民众诉求,努力改进服务工作,“多拍优选”,尽力做到让群众满意,是以民为本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

  然而,“多拍优选”并非毫无限制。派出所面对的是广大民众,在基层工作繁杂、警力往往不够的情况下,一个女士就让工作人员拍摄了32次,不仅耽误了工作人员和其他群众的时间,也让人产生其过于特殊的身份联想,反而不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

  近年来不少地方的派出所引进启用自助人像采集系统,采集身份证证件照。让民众在自然放松的状态下拍摄照片,若条件允许,各地派出所不妨推广此法,同时还要大力宣传身份证照的专业要求,让群众对相关规定做到了然于心,既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也可以体现更好的服务态度和更高的服务水平。

  当然,拍摄者本人需要走出认知误区,要正确看待身份证照片的功能:身份证照片不同于生活照,更不同于艺术照,主要用于身份识别,辨析个人的容貌特征,“露耳朵,刘海不能过低,不能戴眼镜”等严格要求不可或缺,如果只顾追求美而忘却真实合规这一基本要求,使自己看起来与身份证照片判若两人,美虽美矣,却可能在出境、乘坐飞机等安检时招致不必要的麻烦,因小失大,得不偿失。这才是“拍照32次”最大的症结。

  “拍照32次”虽是个案,但“身份证照片拍到满意为止”,标志着公共服务进入了人性化服务的“升级模式”,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警察与群众、拍摄者与被拍摄者、公共服务部门与公民,当是连接紧密、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前者要全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的满意度,后者要换位思考、积极配合。只有相互理解支持,同心协力,方能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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