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最近出现了一桩剧情反转的捐款故事,值得一议,因为它事关爱心、慈善和欺骗。事情说的是,安徽一女子在男友出租房里被男友养的恶犬深度咬伤,为筹集医药费,男友于是找媒体编造了一个“因救陌生小女孩被狗咬伤”事件。在这个事情被报道出来后,很多人为女子的行为所感动,纷纷捐款助其治疗,截止目前,女子已经接收捐款80余万。但没料到,过了几天,真相被戳穿,其男友也因涉嫌诈骗罪被当地警方刑拘,同时捐款账号也被注销。
对于该男子来说,当他为筹集医药费而编造这个救人情节时,肯定没想到有这种结局。现在的问题是,如何从法律上定性男子的骗捐行为。一种看法认为,虽然在知道真相后心里不舒服,但该男子的骗捐也情有可原,可以理解,一些捐款者就表示,他们不会追回自己的捐款;相反的看法则认为,虽然男子骗捐的目的很正当,但不能因为其目的正当就判定他达成目的的手段也正当。男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侵占他人财物,这已经涉嫌诈骗。特别是,它与一般诈骗不同,性质更恶劣,因为他是利用别人的同情心骗取财物,导致那些真的需要帮助的人在进行类似求助时也可能被认为是假的,从而无法得到帮助。
后者的看法其实涉及社会学的角度。男子的行为是否够得上法律上的诈骗罪,或许还可讨论,但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其行为无疑起了极坏作用,尤其在中国目前整体信用环境很不好的时候,即使是为了救助而编造一个子虚乌有的见义勇为故事,对人们心理的伤害也不可小视。一位捐款者就表达了此种忧虑:她为了一个陌生小女孩可以不顾危险,而且做出了这么大的牺牲,我捐钱就是为了肯定她这种行为,我认为社会需要那样的人。但事件真相出来以后,一下子就觉得我们的爱心被亵渎了。其实不是钱的问题,这种行为会对社会道德造成一种伤害,以后碰到真正见义勇为的事,人们还捐不捐款?目前就有400人要求那男子退捐。
还原整个事情,可以看到,该男子其实是为减少自己该负的责任而有意利用人们的爱心。因为他并不是穷得叮当响,他还有车,有一个养狗场,其生活条件比很多捐款的人还要好,这种条件下,还想方设法通过媒体编造这个救人故事,说明男子主观上有不想完全承担女友被咬责任的嫌疑,想要把这种责任外化,由社会来承担。假如他确实无力救其女友,编造这个谎言可能很多人还是会原谅的。
所以,警方刑拘男子,不仅应该而且必要。
大牌明星也不是万能的 2010-02-12 |
许 薇:“失足但伟大”悖论背后的制度成因 2011-01-06 |
曾 颖:剖腹自医,是对医改深化的一种呼吁 2011-05-24 |
斯涵涵:公安局长救人,人性之美不需矫情 2012-04-13 |
2012关键词评点(上) 2012-12-25 |
光明日报:致富之后有担当 2013-01-11 |
燕山快笔 2013-12-24 |
戴先任:乔装救女不能折腾爱心 2014-10-13 |
刘 念:“救人遭狗咬”谎言消费社会善意 2015-10-22 |
公众爱心,亟须法治“护航” 2015-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