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创新。在“三权分置”基础上,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建设租赁住房,有利于尽快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项改革应稳步有序推进,在试点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详细预案
近日举行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提出,2018年我国将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无疑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和创新,是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加快建设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的一项具体举措,对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走势必将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在“三权分置”基础上,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及宅基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并推广,有利于尽快形成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在会议释放的信号中,有几个关键词必须引起重视,这样才能做到对会议精神准确理解和把握。一是“权属不变,符合规划”。土地资源归国家和集体所有,这个原则不可能也不应改变,放活的只是使用权。二是“研究办法”。非房地产企业将具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转为住宅用地,当下要着手研究其办法,具体实施应有章可循。三是“试点”。公众特别关注的将宅基地用于租赁住宅建设,需要试点先行。可见,主管部门对推进相关改革持既积极又慎重的态度。
这是因为,如果不经过试点和明确具体办法,相关思路在实践中极有可能出现无序甚至失控状态。比如,在农村,如果没有有效监督机制和合理流程,用地可能突破宅基地范围和耕地红线,所建房屋也可能突破租赁用房,甚至建成使用权转售城里人的别墅或会所。对于非房地产企业而言,一般情况下,其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应该是生产建设用地,而不是住宅用地。如果诸多企业竞相将生产用地转作住宅,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尽管可能增强企业自身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却也有可能再次形成实际上的住房双轨制,带来权力寻租和分配不公问题。
所以,相关改革要稳步有序推进,在试点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平衡各方利益,制定详细预案,把可能的影响和副作用考虑详尽、降至最低。无论是农村农民宅基地的试点工作,还是非房地产企业住宅用地的方法研究,都应从土地资源紧张、人房矛盾较为突出的一二线城市做起,以避免三四线城市在去库存的同时又增库存。试点工作和办法研究的重点,除了要考虑建立有效的工作流程和有力的监督机制,还要想到租赁住房投资回收周期较长,需要重点考虑其建设资金的来源、使用、回收乃至收益,考虑如何既保证其资金投入,又不至于形成债务风险和不良贷款的机制和保障措施。
更要考虑的是,“多主体供应,多渠道保障”的逐步推进,势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收入。各地如何尽快从自身实际出发,加快结构调整、提质增效和新旧动能转换,必将成为绕不开的重要任务。
新华社:审慎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2014-01-24 |
土地制度改革不是动农民“奶酪”2014-10-21 |
经济日报:土地确权“开闸”新一轮农村改革2015-03-30 |
郭冠男:“三权分置”给农村土地改革添活力2015-12-18 |
不得以集体名义“动农民的奶酪”2016-07-15 |
把保障农民权益作为落脚点2016-11-01 |
从薄弱环节入手释放增长动能2017-05-02 |
政府不再垄断住房供地,开启深度变革2018-01-16 |
让房地产回归“住人”的商品属性2018-01-17 |
让房地产回归“住人”的商品属性2018-01-1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