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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案呼唤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
黄春景
//m.auribault.com 2016-02-06 来源: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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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击防范非法集资,要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非法集资犯罪预警,提高老百姓的自我防范意识。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1月14日,备受关注的“e租宝”平台的21名涉案人员被北京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去年以来,中央决策层多次提及“打击非法集资”,要求强化监管和风险防范,加强相关制度建设,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金融欺诈、非法集资等行为,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可见,打击类似于“e租宝”的非法集资已是刻不容缓。

  近年来,P2P网络借贷机构数量成倍增长,由于缺乏相应法律定位、政策标准和行业规则,市场主体鱼龙混杂,非法集资案件大量爆发,风险迅速蔓延。为什么“e租宝”们能产生如此大的吸金魔力?这主要源自于以下几点:一是金融体系结构不完善。广大群众因为手中资金投向的迷惑和投资渠道的困惑,都希望找到一种投资快、成效大的投资模式而选择非法集资的方式获取较大的经济利益。二是存在着制度缺陷。非法集资在诞生、发展的过程中涉及多个环节和部门,但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却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之后没能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管,使其能侥幸存在。三是非法集资存在法律漏洞,导致对非法集资的打击处理可操作性不强,许多集资行为隐藏很大的社会危害性,但是现有的法律很难对其行为进行明确的非法认定,造成打击处理滞后,处置被动。

  那么,该拿什么来打击“e租宝”们的疯狂非法集资呢?首先是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推动相关“立改废”工作,研究建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的激励和约束制度,这是提高打击非法集资有效性的关键。其次是强化非法集资犯罪预警机制,不能再让类似于“e租宝”空手套白狼式的游戏继续重演,要善于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强化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再者,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既要堵歪门邪道,又要开启正门,拓宽合法投资、融资渠道,建立“疏堵并举、防治结合”的综合长效治理机制。还有就是要提高老百姓的自我防范意识。因为“有利可图”,于是很多参与者往往被蒙蔽,在利益驱使下稀里糊涂地增加大量“投资”,结果上了当而自己还浑然不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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