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工网评论频道经济-正文
斯涵涵:加强行业自律 提高违法成本
//m.auribault.com 2016-01-08 来源: 中国质量报
分享到: 更多

  互联网时代,网民通过搜索引擎直接输入关键词查找网站,搜索引擎成为网民进入网站的重要入口。然而,当搜索医院后,引擎呈现的“好医院”是以花钱竞价排名的方式名列前茅,搜索引擎也俨然成为了“网络医托”。

  医托其实就是医疗骗子,用欺骗的方法引诱患者及家属误入歧途,把患者骗到一些非正规的医疗机构去看病,对患者进行“敲诈”。民众对医托恨之入骨,各地正规医院都曾对医托进行严厉打击。相形之下,网络医托免去了一般的口舌、奔波之劳累,其蛊惑、哄骗之功夫却别无二致,且凭借着互联网的强大功能,其危害甚至更胜一筹。

  医院的竞价链接每点开一次都要花钱,有医院一天花掉8万元买排名。如此高昂的代价,医院自然要“羊毛出在羊身上”,对到诊的患者,骗你没商量,高价药、高价手术,甚至假冒伪劣药品一哄而上,患者在上当受骗后不仅经济上受到损失,还延误了病情。

  究其症结,便是医院不能见钱眼开。医院的功能是治病救人、救死扶伤,关乎大众健康与社会安宁。在医患矛盾尖锐的当下,网络推广竞价排名以及商业推广机制早已饱受诟病,而网络医托损害患者利益,破坏医疗行业职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了民众利益和社会公平,危害巨大,必须严管。

  首先要强化法律监管。网络传播迅速,信息量大,实时监管的成本高,而医院“竞价排名”隐蔽性、误导性极强,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犹如危害公共健康的“暗疮”。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国家13部委联合发布的《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指出,加强对大型门户网站、搜索类网站及医药类网站的广告监管监控,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故而,针对医院“竞价排名”之类的网络医托等的违法广告要加大力度,施以重罚,提高违法成本,以儆效尤,同时,还要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法制建设,将搜索有偿推广等新媒体广告形式在《广告法》中进行明确界定。消费者也要勇于提起诉讼、积极维权,使相关商业行为早日纳入法治的轨道。

  其次,中国互联网企业要自省自律,担负起企业的社会责任。尽管“竞价排名”等模式带来的广告收入是搜索引擎公司主要的收入来源,但具备社会道德与责任心、具备长远发展目标的企业绝不能鼠目寸光、惟利是图。各种虚假推广让知名搜索引擎在大众心中的公信力持续下降,严重损害用户对搜索引擎乃至互联网企业的信任,并给搜索行业造成了负面影响。遵纪守法、自我净化、勇于担当,遏制假冒伪劣虚假排名之风,保护互联网用户的合法权益、构筑消费者友好的网络环境,才是搜索引擎公司健康、持久发展的根本路径。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