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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不断,臭气熏天,前几天,济南历城区鲍山街道梁王村村民向山东广播电视台反映,村里的石河河道好几个管道在排污水,村民苦不堪言。记者拨通济南历城区环保局的举报电话后被告知“有举报我们才去查”,处理的时候会给市民一个回复,至于多长时间回复不好说。(1月6日山东广播电视台)
有举报才去查,没有举报就不查,环保局的执法原则是“不告不理”?不告不理是法院的原则,而行政管理活动的本质是公共服务,民众以税款供养政府,双方间存在事实上的委托管理服务关系——公共服务者“承包”了与公共利益有关的服务,只要有问题,需要帮助,公共服务者就要去管理、提供服务,而不是“不告不理”。
一条河流污水不断,环保局可以说没发现,却绝不可以说没有举报就不查。而据村民反映,这条河夏天时候就开始有污水排放——“下雨阴天的时候呼呼地排,这里羊成活率都不高”——这么长时间了,村民能想到媒体,不可能想不到找环保局,肯定是找环保局不起作用,才找到媒体的。那就是,老百姓告了,环保局都不理。所谓“有举报才查”,显然是搪塞之词。而连回复时间都不敢承诺,令人怀疑他们压根就没想管,想玩“拖字诀”?
再翻看去年、前年的报道,济南历城区鲍山街道梁王村这条石河的污染问题,是一个“旧闻”:早在2012年7月,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含油污水罐发生泄漏,对梁王村的石河造成严重污染。2013年12月12日,群众举报有人违法向石河排污,致河水浑浊,历城区环保局调查认定,污水主要为距此处1公里远的山东世界贸易中心银座洗衣公司排放,该公司半年前正式营业,但一直无环保审批手续,已被责令整改。这说明,历城区环保局既知道石河边有污染企业,也知道这些企业经常违法排污的事实,再说没接到举报,就是瞪着眼睛说瞎话。这也提醒我们:有些地方和部门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