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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山寨社团上演最后疯狂
冯海宁
//m.auribault.com 2016-08-3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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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仍在活动的山寨社团,不能坐等专门法律正式实施后才治理,而要依据现有法规主动查处,以防止其上演最后疯狂

  近日,民政部官网公布了第十一批山寨社团、离岸社团名单,共有51家社团名列其中。截至目前,已有1135家山寨社团、离岸社团被民政部公开通报。记者梳理发现,尽管屡被通报,但大部分山寨社团仍以各种方式继续活动(8月29日《京华时报》)。

  山寨社团被公开通报,从今年2月就开始了。无论是通报山寨社团名单,还是揭开山寨社团敛财套路,显然很多人对此已经不陌生了。这条新闻的最大看点有二:一是最新被曝光的山寨社团具体有哪些;二是大部分山寨社团被曝光后仍在继续活动,让人感到吃惊。

  按理说,山寨社团被揭开面纱后,其机构的声誉已经跌落谷底,操作的活动应该无人捧场,基本上没有生存土壤和可活动空间。然而,事实情况是,大部分山寨社团并没有被曝光吓倒,仍在活动或者说仍在敛财。这不免让人好奇其胆量从何而来?

  有专家指出,主要由于目前对离岸社团、山寨社团的管理还有一定难度,即《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虽已出台,但明年1月1日起才正式实施。在专门法律目前尚未正式实施的情况下,山寨社团认为有关部门无法可依,所以仍未停止敛财活动。这种分析也有一定道理。

  恐怕不只是法律暂时缺位,应该还与“山寨社团仍以各种方式继续活动”有关系。换言之,在被曝光之后,部分山寨社团很可能改变了活动策略,比如改变活动方式、变着花样专门蒙骗那些不明真相的公众或企业,蒙多少算多少。虽然民政部官网公开通报,媒体跟进报道,但这不等于每个人都了解相关信息。

  同时,“山寨社团仍以各种方式继续活动”还与有关部门治理力度不够有关。尽管上述法律尚未正式实施,但根据现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山寨社团在内地是未经登记的非法组织,理应坚决予以取缔。包括某些山寨社团以欺骗方式敛财,也应依法查处。

  然而,从治理情况看效果有限。虽然今年以来,民政部门加大对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一季度共调查处理对社会组织的举报案件40余件,但“大部分山寨社团曝光后仍在活动”表明,查处力度仍不够、震慑力度仍有限,或者说这种依赖于举报的查处行动,无法对山寨社团大面积违法违规现象进行彻底治理。

  更重要的原因是,曝光后仍在活动的山寨社团是想抓住最后的机会来敛财,在《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明年1月1日实施前这段时间,山寨社团认为是法律空白期,监管部门也没有展开大范围查处行动,所以要趁机敛财。或者说其在一些公众和企业还不了解山寨社团真相之前趁机多捞一些钱。

  因此,对于仍在活动的山寨社团,不能坐等专门法律正式实施后才治理,而要依据现有法规主动查处,以防止其上演最后疯狂。既然被曝光的山寨社团仍在活动,那么必然有活动轨迹,应该据此顺藤摸瓜一一查处。坦率地说,曝光后山寨社团会不会活动,活动猖獗不猖獗,完全取决于有关部门的态度。

  当然,即使上述法律明年1月1日实施后,某些山寨社团也未必会停止非法活动,有可能换个马甲或者变着花样活动。所以,相关部门的任务不轻。笔者以为,山寨社团活动的另一个原因是需求存在,有关方面理应对山寨社团授出的各种荣誉进行彻底曝光、清理,从需求侧倒逼山寨社团主动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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