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闹”处罚加码是应有之义
冯海宁
//m.auribault.com
2016-08-11
来源: 长江日报
分享到: | 更多 |
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空闹”将面临最高五万元的罚款。(8月10日《北京晨报》)
修法有两个亮点:不够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可根据修改后的民用航空法来处罚;原来最高只能罚500元,今后最高可罚五万元。
从“空闹”影响来说,处罚加码是应有之义。这是因为,“空闹”不仅破坏了正常秩序,损害航空公司及其他乘客利益,而且还对航空安全、公共安全造成一定威胁。比如飞机上打电话,手机信号频率与飞机上仪表工作频率处在同一范围内相互干扰,起飞和降落阶段干扰尤其严重,这会导致驾驶员无法和地面联系并使某些仪表失灵。美国已发生过相关事故。
“空闹”不是维权,维权上升到违法的程度,影响到航空安全,就应该负责任。只有对一般“空闹”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才能防止出现大的危害航空安全的行为,即严惩“小恶”对于预防“大恶”具有积极意义。
从国外情况来看,对“空闹”的经济处罚也很重。比如根据瑞士《联邦航空法》,对于触犯航空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乘客,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处以最高4万瑞郎(约合2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我国这次大幅提高经济罚款额度,也是一种必要措施,因为罚款不是目的,法律对乘客进行警示教育、预防“空闹”发生才是目的。
目前,治理“空闹”基本形成了“组合拳”,包括追究刑责、拘留、经济处罚、纳入“黑名单”等。但是,对问题航空公司的治理是否也形成“组合拳”,值得思考,因为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部分“空闹”就与航班服务不足有很大关系。只有对“空闹”乘客和问题航空公司拿出同样的治理力度,才能更有效果,才能让公众有公平感。
编辑:张苇柠
我在我思:“你懂的”暗含多少无奈、嘲讽或...2014-09-10 |
“你懂的”暗含多少无奈、嘲讽或不满2014-09-10 |
“你懂的”暗含多少无奈、嘲讽或不满2014-09-10 |
王石川:遏制“空闹”法治护航_京华时报2015-01-14 |
郑 彬:旅游业发展需法治护航2015-01-20 |
魏英杰:电梯频频伤人,监管该当何责2015-07-29 |
信用“黑名单”能倒逼子女“常回家看看”2016-04-08 |
治理“空闹”有“黑名单”还不够2016-04-13 |
“带薪坐牢”,吃空饷有了升级版2016-05-12 |
厘清延误原因方能疏解乘客焦虑2016-07-25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