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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3省道从沧州市往东延伸,先后穿过沧县旧州镇北关村、东关村、强庄子村。据了解,北关桥至强庄子桥近5公里的路段近11年来,已夺去东关村等三个村近50人的生命。当地沧县交警大队透露,从2011年至今,仅北关桥至东关大桥之间的路段,就有19人被撞身亡。(7月4日《京华时报》)
北关桥至东关大桥路段长约3公里,除西端北关桥西侧有一处红绿灯外,往东直到东关大桥东侧的20余个路口,均无红绿灯和人行横道。对此,有沧县政协委员连续两年在两会期间提交提案,建议该路段增设减速带或者红绿灯。当地交管部门回复称“县里无权在省道上设置红绿灯,需通过沧州市请示河北省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才能安装”。然而,两年过去了,红绿灯依然没能“现身”于“夺命公路”上,50条生命竟然也没能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唤醒”他们的责任感。
在这么一条车速快,流量多的省道上穿行,基本上每天都是“心惊胆战”的。笔者以为,50条生命依然换不来一盏红绿灯,是相关部门的“不作为”导致的。诚然,省道上安红绿灯需要省里审批,可是两年的时间,50条生命都不足以给“夺命省道”上安红绿灯吗?如此的工作效率,真是可笑。
许多事情往往是出现问题甚至是付出生命的代价,才能被重视并得到解决。然而,沧州的“夺命公路”在付出了50条生命的代价之后,却依然没能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笔者认为,政府工作人员一定要加强工作责任感,严把“作风关”,避免“慵懒散”,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而监管部门应该加强监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的同时,也要监督干部合理用权,而非让权力“闲置”。
我们一直在强调简政放权,希望50条人命能够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简化红绿灯安装的审批程序,尽快给“夺命公路”安上红绿灯,别让放权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更别让悲剧继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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