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有媒体报道,“以房养老”这一新的养老模式试点10个月以来,在一些地区遇冷。有关部门新近发布的数据显示,自幸福人寿推出保险业首款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产品以来,截至2015年底,幸福人寿共与45户家庭62位老人签订了投保意向书,但完成承保手续的仅有29户38位老人。
“以房养老”是“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简单化概括,这一“逆按揭”式的养老保险方式,能够有效盘活老年人房产,拓宽养老保障资金来源,提升养老保障水平,被视为一种金融创新产品。在老龄化问题日益严峻的情况下,“以房养老”对解决大城市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具有重要意义。正因为如此,早在2013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就将“以房养老”作为了完善养老服务业投融资政策的一项举措。
但在现实中,“以房养老”却陷入了“政策热、市场冷”的尴尬境地。究其原因,除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公众对“以房养老”认识不足致使以房养老者承受较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促进“以房养老”发展的市场环境尚不成熟。具体来说,代理机构信用体系不健全、经营管理能力有限,房地产、社会保障、金融等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也面临很多困难。同时,作为一项将反向抵押和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业务,“以房养老”还面临着诸多来自市场风险的考验。比如,传统保险业务所需面对的长寿风险和利率风险,房地产市场波动、房产处置风险等,因此,每单业务的成本和承保周期都远超传统保险业务。
因为“以房养老”的落实需要多部门配合,且又面临市场风险,所以,只靠市场调节很难达到资源的最优配置。对政府部门来说,迫切需要为“以房养老”产品的推广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使这项创新金融产品能够被广泛接受;应尽快建立配套机制,厘清养老支付的责任边界;应积极推进相关中介机构的规范化发展,做好监管工作。此外,还必须完善金融、保险、税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以房养老”的开展创造必要的法律环境,使这项制度真正惠及广大老年人群体。
尹卫国:以房养老悬而未决待破题2014-03-24 |
以房养老且行且完善2014-06-26 |
苑广阔:“消费养老”可以是补充不能成依赖2014-10-28 |
“消费养老”可以补充,不能成依赖2015-06-05 |
张西流:“以房养老”何以叫好不叫座?2015-07-30 |
“以房养老”单靠市场还不够2016-02-04 |
破解“甩老”问题光靠法律还不够2016-05-25 |
破解“甩老”问题光靠法律还不够2016-05-26 |
“以房养老”为什么搞不起来2016-06-02 |
“以房养老”不能以谋利为先2016-06-02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