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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坐牢领饷是一本监管糊涂账
张闲语
//m.auribault.com 2016-05-12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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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这是再正常不过的分配制度,可有些人却可以干着自己的私活,领着国家的俸禄。宝鸡有一领导吃空饷都吃到了牢里。在宝鸡市扶风县林业局有一名叫李新奇的副站长,十多年不上班,不过单位里的工资却照发不误,长期在外做自己的生意,三年前因为做生意违法,进了监狱。虽然人在监狱,不过领空饷的事一直没停。(5月11日西部网)

  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同时也不再享有公务员的各项权利;不享受退休金的福利。规定明明白白,但为啥还是出现了干部坐牢领空饷一事呢?如果不是有知情人举报,有媒体的介入,不知道这种情形还要持续多久?而面对媒体的追问,相关单位表现出来的态度更不可思议。

  从法院的角度看,既然已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判决,起码要及时发出相关的判决文书。按照最高法通知要求,人民法院判决的刑事案件,应当在判决生效后,由作出终审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将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及时抄送当事人的所在单位。如当事人原无工作单位,可抄送其原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从相关的报道情况看,显然法院在这个关键环节上出了纰漏。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发现,扶风县林业局压根就不知道这个副站长在干啥。

  从当事人单位来说,即便没有收到法院相关通知,但作为自己单位的干部,几年都未来单位报到,仍然照发工资,显然也不正常。他就在外面,十多年一直在外边做生意,做跟水泥有关的生意,后边做烟草,反正这么多年,我们都不知道他现在还在不在世上。林业站工作人员的话道出了该单位人事管理的混乱与空白。自己单位的员工连生死都不知道,每月5千元工资照发,这真是奇葩。

  再说,《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公务员不得经商、办企业以及参与其他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当事人单位明知其违法却不闻不问,显然不合常规。无论林业站的领导如何回避,没有管好自己的人,没有尽到干部监管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上级相关部门来说,如果当事单位是一种失职失责,那么组织部门和纪委如果也不知道,那就是一种典型的失察。从新闻报道看,这些部门的监管也是一塌糊涂。作为林业站的副站长大小也是一个干部,有干部被判刑入狱了,组织部门也蒙在鼓里,这也不合常理。“林业局给我报的册子上有这个人。”这是组织部门工作人员的话,言下之意,他们是按照表册来管理。显然这缺乏工作主动性。

  赶紧清理好这本监管的糊涂账,堵住类似的漏洞,或许是比处置本案更为迫切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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