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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点亮创新火种
肖 纯
//m.auribault.com 2016-04-27 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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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种现代产权制度,本质是通过产权激励,让全社会释放出源源不断的创新活力。今年世界知识产权日的主题是“数字创意,重塑文化”。无论是数字、创意还是文化,浙江都堪称大省。而三者的交汇,也对浙江提出了更高的期待。

  2015年浙江省专利授权量23.5万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2.3万件,同比增长74.3%,居全国第4位;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从上年度的9.57件提高到12.89件;全省新增注册商标10万件,总量逾100万件,居全国第2位。这标志着浙江已成为知识产权大省。

  经济发展的历史清晰表明,凡是经济繁荣与科技先进的国家,无不是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完善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堪称创新的发动机和催化剂。李克强总理在过去两年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都强调了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火种”,“中国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需要知识产权得到严格的保护”。

  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如火如荼,浙江“双创”更是勇立潮头。与此同时,知识产权问题成了“双创”的主要阻碍。维权成本高、周期长、举证难、赔偿低都是制约知识产权保护的瓶颈。

  如何通过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进一步推动经济创新,营造出能从根本上激发全民创新活力的环境?首先要从制度上加以明确,建立“降低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彻底摆脱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的局面。

  其次,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忽略了文化创意产业。浙江文创产业发展可圈可点,而浙江对文创产业的产权保护同样成果斐然。当前知识产权保护的新形势,要求浙江百尺竿头,再进一步。近年来,技术的进步让影视、音乐、图书等文化产品跨越国界。数字技术压缩了物理上的空间,重构了一个跨文化合作的世界,并以焕然一新的形式滋养着想象力。重塑文化并非没有挑战,这需要知识产权制度与时俱进,保持灵活性与适应性,确保文创在数字世界中持续创造价值。

  第三,技术的发展也让知识产权保护面临全新挑战。互联网带来了海量的信息,却鲜有人知道有些信息是有产权的。前一阵人们的朋友圈被两只企鹅刷屏,从此有了“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典故。“翻船体”后被改编成数千个版本,却只有少部分人为原创付费。互联网时代,类似的案例数不胜数。

  很多互联网公司在初创期野蛮生长,形成了漠视知识产权的网络商业环境。共享虽是互联网的重要特征,但这是一种有约束的共享。如果优质内容生产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还有谁愿意坚守内容?如果没有内容,又拿什么共享?

  早在改革开放之初,我国就以融入世界的远见与勇气走上知识产权保护之路。通过多年努力,我国建立了系统的知识产权制度,但知识产权意识依旧没有成为一种国民文化。随着知识产权逐渐升华为文化自觉,相信互联网运营者很快会凝聚“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核心竞争力”的共识。

  知识产权保护,需要文化和制度同时发力。知识产权文化是法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让知识产权意识深入到国民文化,才能规范市场秩序、建立诚信社会。也只有建立起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与文化环境,才能让创新薪火相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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