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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嘉善县一起医患纠纷的处理结果让人叫好。
嘉善一18岁青年看病归来当晚猝死,在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调委)的努力下,家属得到了18万元的赔偿。
这件事情的处理结果,应该说还是相对合理的,当然,这中间,医调委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当事患者的父母两年前带儿子到浙江打工,出事后,为讨说法四处奔走。找到医院时,院方态度很坚决:医生没有过失,更不存在过错。无奈找到了医调委,想让“老娘舅”评个理。但由于医院未参加嘉善县医疗责任保险,不在医调委受理范围之内。为了帮助这对可怜的夫妇,医调委主动争取司法局同意采取联合调解的方式受理,并派出了“黄金搭档”——一名前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一名前司法局长、一名前法院民庭庭长。
医疗是门复杂的科学,普通民众因缺乏医学知识或法律知识,遇到医疗纠纷时往往一筹莫展,感到困顿无助、心情灰暗。因此,非常需要医调委这样的第三方机构。医调委一般依托于司法部门,带有官方色彩,具有相当的公信力;同时拥有一定的专业力量,调解员多为退休的医生、法官等专家。
“天上有雷公,地上有舅公。”“老娘舅”的角色决定了调解员既超脱于当事双方的利益之外,又对双方有“亲情”,适合来“评理”。电影《老炮儿》就是一个很好的注脚。一位知名的社会学家也说,最痛苦的事情是没地方说理。
当然,这里面还有信任。在这起医患纠纷的调解过程中,当事人家属曾希望争取多赔偿一点,是专业的调解员告诉他们,可以进行医疗损害鉴定,但这样得到的责任比例认定后的赔付不一定比调解的更高。家属采纳了他们的建议。
近些年来,医患纠纷时有耳闻。事实上,发生纠纷并不可怕,关键是有没有一个受信任的讲道理的地方,事情能不能得到公平公正的解决。这个讲道理的地方就是怨气的减压阀,稳定的奠基石。而公平正义则是道德的基础,社会安定的根本,是人们幸福感的核心源泉。事情发生后,痛苦不可避免,但若得到公平公正处理,内心会得到抚慰;相反,则会感到绝望甚至会产生报复心理。某种意义上,医调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卫者,是社会矛盾的缓冲器。
在浙江,医调委这一机构是2008年由宁波首创,随后在全省遍地开花,是平安浙江建设的一部分。为了更好地解决医患问题,还要完善医调委人员选聘、经费保障等体制机制,进行医疗责任保险全面推行等制度性建设。但不管怎样,医调委是值得称赞的,它对当事人的“亲”,让人感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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