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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治理欠薪硬措施要先破“双麻”
刘根生
//m.auribault.com2016-01-21来源: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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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督查力度决定着落实程度

  为全面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明确工资支付各方主体责任、推行银行代发工资制度、落实清偿欠薪责任、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及时处理欠薪争议案件等16条硬措施,现在关键还是两个字——落实。为此,必须用严格督查破“双麻”。

  所谓“双麻”,即对民众冷暖安危问题或急难愁问题,总是麻痹大意、麻木不仁。每年春节前,农民工讨欠薪都要成为社会关注焦点,极端方式讨薪也在“花样翻新”,农民工很伤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社会稳定。农民工以极端方式讨要欠薪,与其法治意识淡薄有关,也与“双麻”有关。我们已见惯了解决问题三部曲:媒体曝光——高层发话——“老大难”马上就不难。这至少说明,在许多时候,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之所以“难上加难”,主要还不是缺少法规和办法,而是因遭遇了“双麻”。如果不能破“双麻”,治理欠薪措施再多再硬,都会因不作为而难以落地。

  明明应该解决又能很快解决之事也要绕那么大圈才解决,属于权力依赖症。即凡事不是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而是只看上头是否“高度重视”。其实,这也不是真“对上负责”。无论哪级领导机构,都是以执政为民为宗旨,“对上负责”就包含“对下负责”之意。凡事都要上级领导发话才肯去做,不过是对能决定自己“官帽子”者负责。“双麻”现象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要不得。有效破除“双麻”,落实治理欠薪硬措施才能事半功倍。

  《意见》还规定,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纳入政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这实际上就是用责任制来强化责任心,保证治理欠薪硬措施不被“双麻”软化。严格督查和问责,对于防止属地监管责任制虚化格外重要。抓督查就是抓落实,督查力度决定着落实程度。应坚持“一事一查、一事一办、一事一清”原则,对正在解决问题要查进度,对没有解决问题要查原因,对已经解决问题要查效果,对治理欠薪不力者要追责。

  我国刑法中已有恶意欠薪罪,恶意欠薪情节恶劣,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落实治理欠薪硬措施,也要依法严惩恶意欠薪者,绝不能让法条成为摆设。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务必清醒地认识到,“共享发展”实质是以人民幸福为本,进而更自觉主动地落实治理欠薪硬措施,使人民群众能及时快速地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凝心聚力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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