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10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郑州大学四附院被强拆事件有了最新进展。官方通报显示,一名强拆参与者被警方控制,惠济区征收办有关负责人被免职。与此同时,郑州市委市政府还责成郑州市公安局于9日正式立案,对违法拆迁的组织者、参与者进行调查。
事情到了这一阶段,貌似一切都已驶入“正轨”。然而,回顾从事发到后续的处置过程,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种种应对表现,其间仍是疑点重重。尤其公安机关事后出警姗姗来迟、两天后在官方“责成”之下才正式立案,如此咄咄怪事,实在让人费解。
我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刑法第275条则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就郑州大学四附院遭遇的突然拆迁而言,由于其事发之前并未接到经司法审查之后下达的强拆令,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已涉嫌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罪。对照上述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接警后理应迅速介入、及时制止,同时展开调查、惩治凶手。然而事实是,尽管医院第一时间打了求助电话,民警却直到强拆人员走后才赶到现场。7日上午发生的事情,一天后才对院方做了调查笔录,及至9日下午才在当地官方“责成”之下正式立案。
一方面是光天化日之下、地处市中心的医院被强拆,价值上千万元的设备被损毁,部分医生病人受到惊吓;另一方面却是公安机关及办案人员接警后的姗姗来迟、拖泥带水。如果考虑到当地公安分局还在医院内专门设置了警务室,警方在暴力拆迁面前的表现,就更加给人一种袖手旁观之感。
细心梳理此前报道会发现,在很多强拆案件中,受害人第一时间都会选择报警求助。但从事后结果看,有的是不及时出警,置若罔闻;有的是出警不出力,走过场而不采取措施制止,更谈不上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违法强拆屡禁不止,除了有地方政府及有关工作人员漠视法纪、胆大妄为的原因,公安部门不作为乃至失职渎职,也使得受害人失去了一道最关键的“安全防线”,无疑纵容甚至助长了类似违法犯罪活动的嚣张气焰。
根治违法强拆,从长期看,要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水平,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从眼下看,就是要把这种行为当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扰乱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面对受害人的求助,警方理应有所作为,主动作为,切莫等到被“责成”以后才出手。
子在渊:哄抢翻车葡萄当以抢劫论处2012-09-07 |
史金明:车祸遇哄抢,不能只怪民众素质低2013-04-01 |
徐明轩:即便“拆错了”,该追刑责就得追2014-03-26 |
新京报:“漫天要价”不是夜半强拆的理由2014-08-12 |
吴学安:刑事追究骗保者合法正当2015-04-15 |
许昔龙:官员收取运作费处于两难境地2015-06-11 |
符向军:“天价索赔”不等于敲诈勒索2015-07-27 |
王云帆:对强拆立案侦查不必上级责令2016-01-11 |
羊城晚报:处罚“开胸验肺”:一次公开表演...2009-08-14 |
羊城晚报:处罚“开胸验肺”:一次公开表演...2009-08-1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m.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