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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监狱风云”。继2015年轰动一时的黑龙江讷河监狱“猎艳门”之后,江西东乡县看守所也被曝光一场令人匪夷所思的丑闻。据报道,2015年5月2日,该看守所副所长雷荣辉在收受一条软中华烟之后,私自安排“失足妇女”进入看守所,供在押犯人“买春”。
若非被举报,恐怕此事就此了之。丑闻纵然被曝光后,竟也只被定性为“违纪”,雷荣辉仅仅被免职、处以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就这处理结果还被捂了半年,在知情人向媒体“二次举报”下才曝光。
回到“看守所买春”丑闻的原点。人们之所以震惊,网民之所以愤慨,恰恰是因为,事件的发生地点不是在别的什么地方,而是在高墙电网内——原本是为了让人改过自新、重新做人的地方,本不该藏污纳垢、蝇营狗苟。无论是黑龙江的“猎艳门”,还是江西的“买春事件”,都让高墙在聚光灯下,暴露出一些阴暗的角落。由此,也难免引发网友的口诛笔伐。
更为重要的是,涉案的副所长雷荣辉只被简单地以“内部处理”轻松过关。收受贿赂,无视制度,为他人大开方便之门,就应该承担违反纪律引发的责任。有律师还认为,从事件本身而言,该副所长还涉嫌滥用职权罪或者玩忽职守罪。是否涉及违法犯罪,该由司法部门处理,但不管怎样,相关部门应该给公众一个透明、合理、公正的解释,而非简单了事,以“违纪”处分了之。
在被媒体曝光后,抚州市公安局已在近日对此事启动复查程序,并表示,有结果后将向社会发布消息。在这一事件被舆论的放大镜放大之后,官方的回应可以算及时。查明真相,固然是对司法尊严的维护。但问题在于,为何非要等到舆论倒逼,“一地鸡毛”才想起真相?且不论事情已经发生了半年多,就拿公众质疑的从轻处分、对雷荣辉仍称“同志”这两个“次生”事件而言,相关部门为何不主动回应?
高墙更不是法外之地。正如法国哲学家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
“法治看守人”带头破坏相关法律制度,照出的正是法治的缺席。怎样落实好高墙内的法治,始终约束民警在阳光下进行执法,让法治的信仰深入人心,这恐怕才是整个事件带给我们最大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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